你好,律师: 我父亲是南通人,现年48岁,三年前开始在上海打工,一年前发生工伤事故,今年4月做的工伤认定,认定为八级,现在正在和公司洽谈工伤赔偿问题,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父亲不继续在原公司上班,按照上海工伤法律,有没有就业补偿金,有多少?我父亲一年工资是3万,谢谢,如果是一次性赔偿,就是指没有这笔从48岁到退休(还是到上海平均人口寿命)为止的就业补偿金,对吗?
我家修房子,和包工头签定的有效合同,前些日子,有个工人眼睛受伤了,住了院,还动了手术,他的家属跑来问我要全部赔偿.我想说的是,那些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人,我都不认识,更加和他们没有任何协议,请问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我是伊春空难家属,据劳动部门讲孩子的抚养费及工商保险涉及的赔偿与航空公司的赔付有关,如果航空公司给的赡养费超出工商将给予的赔付,那么工商就不予赔偿,若低,给予补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觉得按月缴纳保险给予赔付是正常的,不能光收钱等到陪得时候推诿责任,跟航空公司的赔付有什么关系?两码事嘛!
我一家属在成都打工,不辛刚参加工作六天就在工作中右眼被射钉枪打伤,后经送医院进行治疗,三个月后去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是右眼内留有异物(该医院说该异物已不能取出,即使做手术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手术后右眼视力明显下降,医院证明为右眼校正后的视力为0.5,因眼睛里残留了异物,我方担心今后眼睛有彻底失眠的
十年前在工作单位里受伤,致使工伤六级,后来一直在单位里正常工作,现在与单位解除合同,但单位里没有给个赔偿付款说法 ,我已经申请了仲裁,我现在想问的是,仲裁后会不会裁决给工伤赔偿给予打折,我一直确立不打折概念,如果打折我该怎么办.
本人是做室内装修工作的,日前,在一工地我所雇用的一个临时工除了事故,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的眼睛受了伤,在发生事故之后,本人立即将其送往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治疗。目前为止,该工人的所有医药费均由本人支付。对于此事故,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 我想问的是,关于责任认定方
包工头因工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应以工伤起诉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可否对他的上级承包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包工头与他的上级承包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我是一家小型加工厂,有一位工人在工作中不小心把四个手指的皮肉压伤了,我们立即把他送进了医院治疗,四个手指缝了几针,己住院10天了,花了差不多1万的医疗费用,全部是工厂支付的,现医院说可以拆线出院了。但他家人要一次赔偿他6个月的工资和营养费,差不多1万左右,医院说差不多休息一个半月就可以康复了,他们提的这
问一下: 我在某煤矿上班,因事故 切断手指。在骨科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老板让我出院,不付给我住院期间工资,也没有断指赔偿金。就这样让我出院,回家休息一段时间。这样做对么?我该如何处理才算合理呢? (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