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老公搞婚外情被我发现了,但他不同意离婚,我也为了孩子同意给他一次机会,为此他给我写了份承诺书,如果再出现同类事件的发生,他同意净身出户,所以财产归我,我们双方的兄弟作为见证人签字盖手印,我老公也签字盖了手印,请问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吗?是否还需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期待你的帮助,谢谢!
我买房时需要帮房主先赎契,房主写了一份承诺书给我,请高人看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如下: 本人**身份证号******所属房产*房证字号**号,现已转让给**。由于本人房产现已在**银行按揭,还欠银行余款100000(壹拾万元整),现**愿意垫付银行欠款。所以本人现承诺:在**垫付银行欠款后,银行出房产证时,本人不能单独领
对特困人群享受保障性住房,在分配房之前,签一个承诺书,大致内容是:承诺本人在本市没有住房,如果发现或被举报,一经查实,就丧失资格在,在多少日内搬出。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该怎么起草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通知书 王刚:你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向XXX公司全部借款共12500元(以此数额为准,再统计到的其它借据无效)。 由于你本人提出辞呈,上述借款你可不必偿还。 公司签章: 个人签章: 日期: 日期: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父母毁了当时“有房有车”的承诺,连一半办婚事的费用也不肯承担,女方母亲因此而拒绝这门事。这对恋人为达到走到一起的目的,瞒着女方父母亲,从女方亲身父亲那里借了100万元,说是男方出的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出了自己的住房给他们结婚,这100万元让小俩口
我和我女朋友现在住的是爷爷的房子,爷爷答应将来这套房子归我所有!但是现在这套房子属于公房,爷爷没有房产证,爷爷和后奶奶是头两年才重新结合的,而且是登记结婚!前些日子爷爷写了一份说明,说等我和我女朋友结婚后我俩拥有长期居住权!但是没有进行公证!如果爷爷不改变心意的话,而且国家不收回房子,那别人有权取消
请问这份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第五条。谢谢各位律师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现准备于2011年登记结婚,为保障婚后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履行夫妻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互敬互爱,自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