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借给别人30万,当时约定一年还款,但未约定还款利息。欠款至今到2008年尚未偿还。如果法院判决,应该按什么原则判觉应该还给我多少利息?
民间借贷纠纷,口头约定无借据且找不到本人但知其老家怎么写起诉书
债权人是我男朋友阴某,债务人是其前女朋友王某;二人原系高中同学 阴某、王某二人于2006年10月分手,当时分手理由是二人不在同一学校且王某有新男朋友,而且分手是王某提出来的 王某于2006年专升本考入TA市一高校,2007年阴某大学毕业回到原籍TA市工作 2007年12月,王某拿了2000元钱请阴某帮忙买电脑,最后王某买了一台
父母参与民间借贷,子女与他们分开居住,但是在一起吃饭,今年子女今年没有用他们的钱拿贷款购买了一处门市,因害怕他们以后发生债务纠纷,为宝宝买的这个门市会因为他们被抵债,请问如何保住房子,是否需要我们小夫妻离婚,房子都判给她??谢谢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借款给季某8W元,钟某作为连带责任担保的,后来季某因为集资诈骗罪被通缉线在逃,我起诉钟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钟某以自己也是被骗要求先刑后民为由提出诉讼答辩,且法院也采纳了被告人的意见,中止审理案件了 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弟弟借钱时我是担保人,后来我弟弟出国了一直没有还这笔钱,债权人一直催后来我给他写了欠条内容是借了***元利息**** 借款人是弟弟担保人是我 后面也没有签署 也没有写明日起。后来债权人只把我起诉到法院没有把弟弟列为被告,我不知道怎么应诉 他是不是必须把弟弟列为被告起诉 还有他的借条上我没有签名字 只在内容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