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绥棱县立新街得居民,今年在县里的动迁之列,我家的产权面积为32.90平方,我应该得到多少的回迁的楼房面积,【现在政府是给1:1兑换】是否合理?我家的院落和空地是否应该得到补偿?政府给老百姓在拆迁时,是否还有别的补偿?
我家那里动迁,正房有照42平方,仓房无照25平方,我家那里是异地换产,但我家条件不行,经济困难,而且老少3代还产面积小住不下,面积大费用还承受不了,货币补偿买平房还给的太少,怎么办,我家这种情况,货币补偿可以照顾码
我家是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一下属村子,平均每个人的地为2亩多,现在我们村子的地部分被宝马给征用,其他地方的还没有被动迁,现在动迁进展到只给了部分动迁土地的部分地障物钱,还没有通知安置费等问题。 由于我不在村子内住,听家里的长辈说大队(村委会)告诉村里人每个人下来不算房子的钱也就能得10多万,而且还得缴纳
我有《房产证》,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两证的名字不同,《国土证》是我姥姥的名字,没有过户,我想知道,这样的话,开发商会对《国土证》给予补偿吗?
我们村现在要动迁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新增人口的补偿问题 有没有什么条文和具体规定什么的 现在我们村有部分土地被征用,我家一点土地都没有了,补偿是以以前分地的户口为基础的,我是2009年结婚的,并合法生有一女,老婆的户口也早进迁进我家,现在村里的意思就是,以前分地是到现在期间新增的户口这次动迁没有补偿,我想问
我家那里动迁,正房有照42平方,仓房无照25平方,我家那里是异地换产,但我家条件不行,经济困难,而且老少3代还产面积小住不下,面积大费用还承受不了,货币补偿买平房还给的太少,怎么办,我家这种情况,货币补偿可以照顾码
我家在哈尔滨市延寿县城镇内,地理位置优越,独院,平房,要动迁,但是开发商说只按1:1给补偿面积,请问是不是不合法?我听说国家标准还1:1.3,听爸妈说有些人已经签合同了,请问各位律师,1、我家这种情况,国家标准是按照多少补偿的?2、还有就是,现在拆迁补偿与户口也就是常住人口数有关么,我户口由于学习原因迁到了哈
我在沈阳市皇姑区有个平房,被动迁。由于是农村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补偿没有,但是当初动迁时说好有宅基地钱而且已经在集体帐上,我们就以为两下赔偿。最后以3460元每米就被拆迁。现在我们找村里要那部分钱不给。这不骗人吗,我们同地方都6500每米了。请问我们怎么办
还有开发商给出的货币补偿太低,农民回迁房市价3000元以上,而我的商品房补偿只有2300,有点太不合理了,哪位律师能帮忙指点?有酬谢
事情经过如下: 03年10月份,我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村购买了一处五间体的瓦房。之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经金家村大队批准通过,去上一级的铁山镇征服办理过户。但得到答复是由于我户口不在金家村大队,所以不能给过户。现在的状况是我手里持有原房主名字的房产执照、买卖合同、公证书。由于涉及房屋拆迁,我想请问这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