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召县的一个村民,村里边大队盖大队部,刚好盖到我们地的地界上(就是两块地之间的沟里),房子是盖在我们地的东边,(我们的地是包产地,也叫口粮地吧),这样肯定影响了我们的庄稼生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打电话到县土地管理局,他们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打农业局,农业局又说他们只管作作这事他们也管不着,请问我们这些农民的事该找谁管?我们该怎么办?
农业局说他们只管作物
沟里是指两块地之间的界线
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租了间一房一厅的农民房,已经住了一年多了,合同是半年一签的,现在签的是第三次 ,还有3个月到期,现在由于工作原因要出差的外地,想把房子转租给别人,房东也同意我们转租,但是却不退押金给我 们,我有权力要求退还押金吗? 合同上面说了不能转租,因为当初没有注意这条,才签的合同
本人是内蒙古人 在北京找了一个老婆 由于北京房子贵 贷款买房子受限 迫不得已在女朋友家盖房子 由于红本是我老丈杆子的 盖房子所有的钱财都是我男方出的包括装修家具 补充一下已经结婚了 要是离婚男方是不是一毛钱也那不回来 有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尊贵的各位老师您们好!我想咨询个事情:我在4年前买了我自己小姨的房子,当时没有买卖协议,也没有过户手续!现在我们老家开始开发,土地要被征用!因为开发赔偿问题!我小姨那里不愿意过户了,现在我该怎么办??起诉能有多大是胜算?
现在不是出了什么婚后父母买房归一方的这么一个政策吗。我想问的是,以前父母自己买的房子,并不赠与子女而是自己用,房产证上名字是父亲一人,这时假如父母离婚,怎么分怎么算的。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是以前我父亲厂里分的房子,是租赁关系,我父亲走厂里现在出来好多年了,我父亲现在身体不好,假如我父亲不在了,房屋涉及到拆迁,请问这个房子拆迁补偿我能否得到
如果房子是父母亲在婚前买的按揭,写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其子女结婚后也是由其父母还的贷。请问其子女离婚后房子是不是归其子女,需要提供什么证明之类的吗
1.男方婚前有一套按揭房子,名字是男方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到时候离婚,房子会如何分配。 2.男方婚前由于购买房子,外边欠了一些钱,是以哥哥的名义借下的,那么婚后这些债务是需要女方一起承担,还是由男承担。 3.按揭款由男方个人缴付,男方如何证明房子按揭款是个人承担。
2001年贷款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写的女儿名下,贷款费用是有城里一套房子的租房费用供的,这套房子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是归于女儿名下吗。现在城里的房子拆迁了。拿了一半拆迁款还了剩余的房贷。如果母亲要回这套经济适用房的概率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