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96 年我爸爸把我大姑迁往本县城并起好房屋,因为我父亲是城市户口,之前在县城还有自留地(我母亲的也迁去城市),想起房子但是政策不允许,在城市已经有房子了,于是把自留地改成我大姑的名字并起了房子,我大姑也承认,房子现在由我居住至今,因生意要扩大,想把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抵押,但是不成功,因为名字还是我大姑的,我们咨询过,土地是集体使用性质的,名字不能变更,我想问下怎么才能要回土地和房子的使用权,我大姑和她小孩及附近邻居也签字承认土地与房屋都属于我父亲的。
我在农村有一套房子,几年前我已经办好了房产证,可是一直没有土地使用证,最近大家庭闹纠纷谈到我的房屋占的地不属于我,因为我们在农村又是大家庭,土地和农田都是在分家的时候大家庭长辈分的,可是现在叔叔辈不认可,可是因为土地是大家庭分的我也没有使用证,只有房产证,不知道我的房产证能不能说明我对房屋占的土地有
单位家属楼,本来审批的是3亩地(包括楼及过道、绿地、车棚等附属设施),现在改商品房了,单位只交了1.9亩的土地出让金,剩下的没交,现在我们正办土地证那,少了的1.1亩的面积怎样给找回来(除了我们自己补上剩余的1.1亩的土地出让金外)。 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如何算那?是按整个院落的面积算还是只按楼的占地面积算?
我于2009年5月通过A法院合法拍卖购买了一宗土地及土地上房产,手续齐全,但至今不能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缘因是这项土地房产又被另一B法院裁定给另一个人,(理由是A法院当时查封此顶土地的裁定不包括此土地房产)因此土地局不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多次与法院联系请求给予答复,但是法院推托至今,仍然无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承包了土地、林地,都有证书,我外出打了几年工。09年回家,村委会把我的土地、林地让赵某耕种。并将我的房屋拆掉依照某的名义报了灾后重建,并获得20000多元的国家补偿款。我回家后找到村委会处理,但村委会说我走时没给他们说,我意不是本村村民了,所以就以村委会的名义作出决定将我的一切都确定在赵某名下,县我已经
2000年在打算自己办厂的时候,向村里提出申请,当时村里给批了一块地,当时没有签合同,私人关系,一直也没有向村里交使用费。现在想找他办理合法的手续,他总是推三堵四的不给办(现在在使用的土地上有自己的住房)。我现在使用土地10年多了,我怎么才能得到合法手续. 如果要回收土地我还能得到是什么补偿吗??
我家三十年前开垦了一块八分左右的土地,一直耕种。这块土地是1981年队了分给别人的地,但没人种,杂草丛生。1989年村里又分了一次地,但大队没有收回我的地,1994年队里又分了一次地,我的这块地还没有分。也就是说这块地不在全村的分地之内。现在有人承包我们生产队的土地,这块地也在承包范围内。队里的其他村民现在想把
我有一间门面房,95年街道规划拆迁后缴纳所谓“开发带 ”(国有土地转让金)后重建二层门面房一间,据说04年曾通知统一办土地证·房产证。但当时我们在外打工,去年回来要办,当地土地所却说截止08年停办了,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有五十多户,请问我们的住房财产如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