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块老宅基地(现已无人居住)有87年的宅基地产权本,但是在这个月我家前面的邻居说这地是他们家的,并且拿出了95年这块地的宅基地产权本,为此找到了村委会,但是村里说解决不了,说已经换届好多人了让到上面解决,昨天去市里解决,市里工作人员查找我家那块地的档案,说87年确实有此记录,但是到95年我家的产权本记录就没有了不知什么原因(我问了我的家人说宅基地产权本从来没有给过别人,更别说什么产权变更了),只能查到那邻居家的产权本了。现在她家居然还在我家的老宅基地处施工盖房,现在我家人也不知如何解决了,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想想办法,谢谢大家了啊!
现在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一共有三块宅基地(一块是现在正有纠纷的87年申请的,另外一块是95年我爸为我哥申请的,另外一块是当年我爸结婚我爷爷给我爸的),但是三块地都有宅基地使用证,但都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父亲早已经去世10年,对方说我家在95年申请的时候我和我哥都未满十八周岁,(我现年23岁,我哥27岁,我俩都已经成家)在法律上讲有没有规定宅基地数量?怎么样我家才能合法的拥有这三块宅基地?是通过继承还是我和我哥都分户进行宅基地过户啊?在 求您帮我想想办法,我妈把我养大太辛苦了,我想能帮家里做些什么!
我有老房一处(农村宅基地)。四至边界写的模糊(只写了东南西北到哪里)。现南方邻居修建新房,有一水泥钢筋柱要从我老房边檐立起(需穿过老房边檐),他说我侵占了他的地基,有道理吗?
我和邻居都有宅基证,他的是89年办的,我的是2007年办的新证,我办证的时候土地所是按我们两家老房子的现状丈量的,有他们家人的签字和按的手印,但不是户主签的,因为当时丈量的时候他们家只有老三在家,他签的字按的手印,现在发生纠纷,我们两家宅基证出现界限重合。想咨询一下到法律程序上,是以他的老宅基证为准,还是
我家有两间宅基地,村里开了手续。我与其他三家一块办的手续,但是现在还没有下来,他们的房子都已经盖好了。由于我家的两间地基有别人{村支部书记的侄子}两间废旧厂房,不愿意拆掉,找人协调也不行,就是不拆。听说手续一时半会下不来,我又担心他拆掉后自己盖。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1996年我买了我姐家的宅基地一处,当时花了五千元,她也承认卖给我,她把钱也花了,我就一直辛苦的盖房,可今年这房拆呀,我姐和其家人出来阻拦,不让拆迁,说房是他们的,该咋办?
您好,我生活在农村,家里兄弟三人,老大以自己名义批地盖房,老二因参军转业为居民无权批地,但到了结婚的年龄老家就以老三的名义批地给老二盖房,现老三无权再批地就跟老家住在一起,老二盖的房子现以有了门牌号,户主是老二媳妇的名字,村里并没有通知老三。 请问1、如遇搬迁,这个房子所得回迁楼应属于谁,是门牌号的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