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伤住院,伤及血管、神经、肌肉和动脉,住院一段时间出院后,正中神经损伤,手指活动受限,问做伤残鉴定,是以做手术的时间算起,还是以出院的日子算。需要几个月。
我在工厂上班后出工伤事故,住院一个月后出院,右肱骨骨折,后回家调养。当时工厂通知我3个月后做鉴定,3个月后我从老家到工厂,然其又说6个月后做鉴定,我又回家。6个月后我来他们又讲一年后做鉴定.期间工厂什么费用也没给我,当时他们承诺的车费及在老家每个月到医院检查的费用过来后给我报销,现在他们又不承认
7.9日发生的事故 9跟肋骨骨折 肩胛骨骨折 划破肺 扎破了膈肌和脾7.28日出院 现在医院要求每周去复查 在家吃药调养请问 我们现在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具体怎么做?因为复议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如果仍让不满意 可以不签字 提起诉讼吗?
律师您好!我弟弟21岁,今年7月帮货主去山上摘西瓜,但在瓜车回归途中,司机不慎翻车,我弟弟坐司机车里不幸右侧锁骨骨折,7月29日住院后做钢板连接手术,于8月23日出院。但应在一年后即2012年暑假归医院做钢板拆除手术。当地交警队建议司机应付全部的医药费用,货主无责任,但司机拒绝付全额,故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