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决定拿房子,那动迁款是会直接给现金吗?如果给现金,那在过渡期间这笔款项使用吗?
律师您好! 租赁公房动迁,有2间房(1间12平米、1间8平米)2个租赁凭证,1个户口本,户主和2个凭证的租赁人均为母亲,户口有7人(母亲、大女儿和外甥、儿子、儿媳和孙子、小女儿)均在8平米房中,12平米房无户口,动迁时12平米一间按面积计算,8平米一间按托底计算,现儿子一家提出要占有12平米房的动迁款(远大于3人的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条,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问:为期十天的催告期是否包含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还能申请强迁吗?
你好,关于动迁的问题,上海市府71号令41条规定征收房屋应该先补偿后搬迁
你好,关于动迁的问题,上海市府71号令41条规定征收房屋应该先补偿后搬迁,但现在动迁公司给的协议是搬迁后六个月才能拿到动迁款,关于这点是否合法,请帮忙解释
本人之前有一套房子,但在2011年卖了,并在同年迁户口目前正要拆迁的房子里,那这次动迁我还能享受托底政策吗 本人户口已于2011年迁入现在正要动迁的房子里了
上海有一套拆迁分得的使用权房屋,目前户主是大伯伯,承租人也是他,除此之外就只有我的户口在里面。想问的是大伯伯百年之后,我是不是就能成为承租人?还是需要在其生前办好变更承租人的手续?
承租人是我外婆,于2005年底去世。现在在待动迁房产内有两本户口本,一本是前舅妈(小舅四五年已过世,过世前他们已离婚)和她儿子,一本是我爸和我(我母亲前年去世),还有我儿子。我妈是回沪知青,按规定和我一起于97年落户于此。我小舅他们已经从上次动迁中享受过一次分房,97年我们落户后又通过非法手段将他妻子儿子户
你好,我们家户口是动迁的户址。拆迁后一直没有房子在上海。父亲去世后一直没有更换户主
你好,我们家户口是动迁的户址。拆迁后一直没有房子在上海。父亲去世后一直没有更换户主,因为自己要生孩子了就去计生问,顺便去派出所更换一下户主。派出所说没有房产证不能换户主?有这种规定么?那我生好孩子,我的孩子还能不能报户口了?
基本情况: 男方是上海人,上海的房子动迁,承租人和户主都不是男方,但男方户口在里面可享受动迁。女方是外地人,户口在外地,两人的小孩户口报在上海,可享受动迁。男方母亲也在被动迁房子里。一共三个户口可享受动迁,且动迁房子里还有好几个其他亲属户口。 现在的情况是:男女方打算离婚,男方想规避婚内财产,把三
父和第二任老婆离婚,有一套房子,但要拆迁了,我父亲又结了第三次婚,他觉得亏欠我,所以想等房子拆迁好了,分的房子直接过户到我名下, 给我和他孙子。不想和他第三任老婆再发生房子问题。所以想请问下可以拆迁好了直接分给我吗,还是拆迁前写赠与协议,请懂得朋友指点下,我和他户口现在不是一个地方的了,他在上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