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谘询两个问题,都是关於培训学校和兼职老师的合同是否生效的.
1.一个艺术连锁培训学校的分校,与教师签订的合同,盖的是分校的公章,学校的老板一直都用艺名,没人知道他真名,这样的合同能成立吗?
2.合同比较苛刻,教师只能拿课时费,一次课50.60元,其余事情都不准管,b不能与家长聊天,不准和家长互留联系方式,违反都要罚款,还说如果私自窃取学校的生源,要支付几千元的违约金。但是我在想学生并没有和学校签合同,那凭什麽说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呢?请帮我看一下,如果乙方把学生带走,甲方有什麽权利说乙方窃取呢,家长都维护自己老师的。
那個培訓學校就是一般針對孩子的,器樂,舞蹈等業餘培訓班
還有就是在學生沒有給學校繳費的情況下,學生自願跟著老師走,算違約嗎?
律师老师,您好! 我前几年参加了上海某培训学校的职业技能项目培训,在培训期间因有事,没有读完。在去读的时候,学校不让了,说只有再交一次全部的学费和考试费,才能继续参加培训。前面的费用也不退了,(包括我没参加考试的费用)。当初也因为有事,换了一个班级,他们要求也要交200元,这个费用我就觉得不合理。
你好,我有一个很头疼的问题急需解决,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万分感谢!现在语言培训学校很多,我2008年底在新世界日语学校(南京校区)报读了日企定向班的课程,当时花了一万五千多,但是后来因为工作的调动问题,我没有办法继续学习,当时只学了三分之一,也因为这事去和校方领导谈过,希望能把余下的2/3的学费退给我,
我参加一所计算机培训学校,入学后与学校签订了一份保证给我推荐就业的就业合同,现在毕业了学校还迟迟未给我推荐工作我想问问我当时签订的合同有法律的效应吗?
首先感谢大家的解答!~ 本人于10年5月到新单位上班并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后经过几个月后公司成了下属的物业公司然后让我们签订了一份新合同,时间还是2年都没有变化(但是新合同10年9月签的,到现在还没发到手里) 在10年5月来新单位的时候 公司准备派我们去外地学习一个月,后来10月份才去外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一个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公司给我找个师傅带了几天,然后要我签订了一个培训合同,我当时没看就签了,现在我直接就走了,公司现在书要我赔钱,要么就起诉我。公司有权利这么做吗?
一个九年级学生纠结几个学生打伤了同班的一个同学,学校对此事还未处理好。这个学生又无理打伤了八年级的一个学生。管理学生工作的三个教师找该生谈话,他态度非常差,老师忍不住气,打了他几下(脸部),过了将近十分钟学生出现中暑。在场的教师积极抢救。家长赶来,不问情况就动手打伤在场教师。学校立即送学生到医院检查
本人原在公立学校担当老师,有编制,校方改为民办学校,未与校方签定合同,校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人编制
本人原在公立学校担当老师,有编制,校方改为民办学校,未与校方签定合同,校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人编制改为工人,并且部分校领导编制未改,请问合法吗
我和一家培训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培训合同,上面没有合同终止条款,但是实际内容和签合同之前谈定好的想去甚远,例如之前谈好的3个月培训时间(时间在他们上班时间内我随意安排)改为40个小时,我要上的针对英文6级考试的培训改成和老外1对1的全英文培训(老外懂中国英文考试,我十分怀疑),另外所签合同上规定了不能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