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男)于2011年8月19日,在满洲里市金骄汗饭店吃饭,被饭店院里的狗咬伤(阿拉斯加雪橇犬,大型),导致面部右眼下面0.5厘米处眼内向眼尾处,横向达3厘米较深的咬伤口子,已露里层颧骨,右耳朵被咬掉1/4(耳朵上方软骨处,已无法缝接),出事当天晚上手术住院,由饭店大厅经理预交了3000元住院押金(当时说老板不在家),从第二天起,饭店没了动静,10天后,医院催款,我们给饭店老板打电话,老板态度极其不好,说不负责任,爱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如果走,也许还判他不赔偿呢。一开始,我们想,不想惹麻烦,如果剩下的钱不多,我们自己承担,也认了。 但8月29日上午,耳朵拆线,但太夫告之,没长好,有感染,撕裂口处无法愈合。让转院治疗。而且涉及到,二期面部及耳朵做整形手术。 现想咨询,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起诉他。
蓝衣男子当众脱掉另一名男子的裤子,至下身赤裸,劝说人上前制止,并被咬伤。蓝衣男子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蓝衣男子当众脱掉另一名男子的裤子,至下身赤裸,劝说人上前制止,并被咬伤。蓝衣男子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由于哥哥家的孩子出生不到一年,街坊四邻都很喜欢,经常到家里来看小孩,但是哥哥家养了一条大狼狗,例句的以个老太太去她家看小孩看完想走的时候哥哥家的狗挣脱了铁链子吧老太太扑到了,由于嫂子收里抱着孩子放下孩子再去制止的时候老太太左手的食指已经被咬,送医院后大夫街上了手指但是几天后手指感染截肢了,现在一直住
我租用的饭店是单位福利房,分给我朋友的爸爸,后来他父亲去世了,房子也成了我朋友的了,他开的饭店转让给了我,两年后他急用钱我们达成协议30万给了我,写了收条他签了字,现在要拆迁,单位要收房子,把我们告上了法庭。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我家开饭店 16日晚来了7位顾客 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吵起来了 其中一位客人把桌子掀翻 导致我们无法正常营业 请问我们无法营业这些天的损失谁来负责 另外 其它桌一位顾客因为掀桌地滑摔倒骨折 谁来负责 可否找掀桌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