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5个子女,2男3女。96年之前是与其2个儿子同住在徐汇区一个老房子里,后老房子动迁。动迁时2个儿子谁都不愿意接受外婆与外婆同住,于是我母亲即外婆的二女儿接收了她并且一同分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母亲与我的户口都在老房子里,所以按户口按份额我们一同分得了一套),房主的名字是我外婆。十几年以来外婆一直是我母亲在赡养,每个月就给我母亲500元的赡养费,退休工资的其余部分全在外婆的大儿子处保管。后我母亲用外婆的工龄买下了这套住房,房产证上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去年底外婆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如今外婆的其余几个子女说这套房子有外婆当时分房子得的5个平方作为遗产,要求我们平分遗产。 问题: 1、这套房子是否构成遗产之说? 2、外婆的遗产包括现金、首饰等应如何分?
我奶奶有3个儿子他们都结婚以后口头协议,老人有两间土房和地归老3所有同时老人在老3家居住老大和老二每年给老人100元钱当时亲戚都默认所以没有公证,现在房子要拆迁他们想分补偿款。但是老人在我家已经生活30多年老人的生活起居、生病等都有3儿子一家照顾并且老人的房产证在口头协议以前就已经是3儿子的名字并且3儿子相继2
我曾祖父在世时没留遗嘱他的房产归谁,在去世后四年,我三叔没经过我两位爷爷的同意,与当地房产部门私下交涉把房屋所有权变更成他的名下,请问我们能用法律的武器追究当地房产部门吗?当地如果不受理怎么办?
15年前岳父岳母因旧居(无照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4子女因无资金无法解决老人安置问题,女婿先是租房安置二位老人临时居住两年,之后又出全资购房一处安置岳父岳母和自己同住了13年,现二老已分别去世。因2000年办房产证时房产登记在岳母名下,现老人家有一子借机跳出来对女婿正在使用的该房产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分割,其
我的岳父岳母的房产,他们有有个儿子但在他们前去世,但他们儿子有个女儿要来分房产。他们是我们养老的。他们死后房产证已经过户于我,现在国家已暂用,签字手续完善, 他女儿有没有权利分房产? 请速回
尊敬的各位好: 有一份房产继承的疑问想先请教各位。 我爷爷祖上传下来的祖产拆迁,分给我爷爷一套房产。爷爷下面有六个孩子,五女一男(我父亲是最小的),其中老大,老四,老五都已经放弃继承的权利,同意我父亲单独继承此房产。老二在父母去世之间已经过世,老三从小未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且因为旧时成分关系断绝了
我爷爷于1998年去世,生前与我奶奶共有一处房产,次房产是1983年建造,那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一张林权证,林权证上只有我爷爷一个人的名字,发证日期是1982年,此房屋的建房款是我父亲出的(即此房屋是我父亲出钱造的)。我爷爷共有3个子女,2个是儿子,1个是女儿。现在此房屋拆迁,我奶奶将房子户主更名为我
我老公公家兄妹4个,老太太是在前年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没有遗嘱,我老婆婆去年为这个房子已经上过法院,打过官司了,法院判决兄妹4人没人都有一份,但是现在我老婆婆想把房子卖掉,拿到现钱,因为他们兄妹关系很不好,已经不能坐下来和和气气的讲话了,所以就不存在坐下来商量卖房子的事情。现在这套房子老公公的弟弟把
我朋友小刘(男)婚内生育一子,5年前与一职员小陈(女)婚外生育一女儿,去年男方将和妻子共有的一套住房赠与亲生儿子,不久便因病去逝。女方小陈代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其女儿继承房产的请求。请问:该婚外生女儿是否有该套房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