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当初离婚时,法院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女方。女方有正式的工作,收入稳定。男方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男方单位按月支付。女方从不让男方实施监护权。自离婚3年半,从未见过孩子。(不让见)。男方又再婚。现女方以孩子要入学(学前班)为由要求增加付费费。男方不愿支付,能否?
法院调解离婚书上孩子抚养费由一方自行承担的,半年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院调解离婚书上孩子抚养费由一方自行承担的,半年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同意支付并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