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我和我老公闹离婚,签定了一个离婚协议,当时名字也签了,手印也安了。但民政局说我女当时才几个月,没满一岁,不能自然离婚,除非我起诉离婚。我觉得起诉离婚很麻烦,加上法院第一次也不一定得判离,所以就暂时没离。但是呢我们生活还是各过各的,现在女儿一岁零一个多月了,我和我老公还是合不来,打算还是离婚,上次那个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我老公想反悔上次那个协议!从那个协议后,他就没管月供了,他想以现在的房价再重新分房产,然后补我这几个月的月供,我觉得吃亏。
民政局当时说因为我老公没离婚的民事权利,对方就相当于不存在,我也不能一个人离婚,所以就没给我们办。房子是我婚前按揭买的,合同,银行都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才开始办产权,房管局又说必须写上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除非我老公自己写个证明自动放弃。
上次那个离婚协议,我老公反悔的话,就等于无效了哟?
我们9年没有在一起了,在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是否有效。
我们9年没有在一起了,在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是否有效。现在起诉离婚要多少钱。。谢谢
精分丈夫发病时候提出离婚,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精分丈夫发病时候提出离婚,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如果要举证证明当时在发病,如何举证,哪些证明人算有效的?
男方已同意把房产归女方的,并签下协议的,没有经过公证,但是冷静下来觉得不划算,不同意离婚了,女方准备起诉男方离婚,请问这份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问题补充: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据说起诉的话第一次是判不下来的,是这样的吗??
我弟弟的老婆把我弟弟骗去她的娘家云南省红河县,逼迫我弟弟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由于我弟弟大脑不是很正常,家人怕他被骗,不同意我弟弟在上面签字,要求他们回来离婚,但是对方不仅不同意,反而扣押我的弟弟,不让其回家,逼迫他在离婚协议上签字,限制我弟弟的人身自由,这是违法的,再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且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附加条件:我若改嫁,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子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夫妻1999年在法院协议离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一直同居至今,请问当时离婚时所划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