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结婚18年了,女儿17岁,一直与我婆婆住在老房子里,02年拆房子,当时我们自己出资给老房子扩建多赔了6万元钱,这笔钱我们用来买房子。请问这6万元钱算是我婆婆给我们买房的吗?还是属于我们自己利用婆婆的房子赚来的钱。属于我们自己的钱吗?
现我要诉讼离婚了,这6万元钱属于他个人财产还是我们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名字是他的
比如,男方有外遇,如果是女方先提出诉讼离婚,她分得的财产与如果是男方先提出离婚,对女方分得的财产有影响么?
我和他结婚以后,一直居住在我家(女方家 招女婿)结婚前本来就有1套楼房,是我父母盖的,可结婚以后因为街道整修,我家又从新盖了1套楼房,都是以我父母名义盖的,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只是我们一起还了1.6万的房子的债款。现在我要和他诉讼离婚(结婚一来感情一直不好,就连我生孩子他在外面打工也没有回来,我患有我乳腺病,
夫妻育有一子,分居近两年,因丈夫私自将家庭唯一住所之房产抵押给高利贷借钱给与其有暧昧关系女子A,最后女子A不肯还钱导致最终房产出售。 离婚后,妻子回婆家居住,儿子一直由婆家照顾。 此房产为丈夫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房产已出售用于还債,近日通过法院变卖女子A的
离婚案,可不可以只诉讼离婚,不提分割财产,如对方要财产,对方自己起诉? 也就是: 离婚案件和财产分割一定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现状: 离婚案法院已经立案,诉讼请求只有离婚,没提财产分割(无小孩)。 开庭后,如果对方提出财产分割,法官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吗
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诉讼,在财产分割时会对女方不利吗?
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诉讼,在财产分割时会不会因为女方先提出离婚而对女方不利吗?
09年6月31日登记结婚. 10年6月女方向法庭起诉离婚 .在09年6月15日 男方曾经中间介绍人交予女方彩礼60000元. 另在婚后09年7月2日又交予女方婚礼磕头钱份子钱等共计40000元. 然在庭上女方只承认彩礼给了250000元 .婚礼后男方家里交给女方40000元 却不承认 .现法庭已协助提取了证据确认了60000元却是给付了女方,非女方所说的2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如果不能协议一致,为何需要另行起诉,按经济官司来重新起诉,审理?而不是在离婚案中一并处理?如果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这婚就能离吗?
我现在的老公是离婚的,他离婚时的原因是他前妻有了外遇,在离婚的协议上他们是这样写的,孩子大的是女孩16岁,晓得是男孩11岁,抚养权在她妈妈那里,全不的财产给男方,现在以离婚两年多了,孩子现在和我们一起生活,问孩子我们能要回来吗?有什么好办法?他前妻现在想把他爸离婚时的财产全部给孩子写个字据,问我们已领结
是这样的,现在已离婚,财产也分割了,也去公证了,医疗费和教育金不在离婚协议内,孩子现在13岁,而抚养费只有800元。现今想提起诉讼,提高抚养费,并且添加医疗费和教育金,对方的工资只有900元,但提成每个月有个8000元左右,加补贴上万,请问这个情况该从哪里入手?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