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一个女的去做台!后来闹毛了!大概估计她给了我1500元!我写了张欠条(要不就是借条)!!上面的名字写的是假的!不是我的法定姓名!(不是身份证上的)并且字迹潦草,很乱!还写了第三方见证人的姓名!第三方见证人名字也是假的!并且他愿意帮我证明当时是写着玩的!假的! 现在就是说假如她拿那份欠条(借条)去法院起诉我,有没有效??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给过我钱,我也没有写过任何收据证明收过她钱! 大家帮我啊!我才19岁!不想弄到法院丢人!帮帮忙!好好回答!!!顺便问下,我要是打官司赢了,是不是有些费用(例如律师费)她要补偿我!
出示的不是借条,也不是欠条,题目只写“证据”俩字,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
这张“证据”上写明92年7月份欠款10万元,以房顶债,如卖房子把十万元还清,期限为2011年,房子由欠款人自卖,92年到09年利按每年存款率计算,由欠款人和儿子共还。落款日期为2009年9月23日,只有欠款人签名和手印,借款人要求还16万,请问这张纸受法律保护吗?合理吗?
我的店铺转让给我朋友了。价格11万,可她因为资金紧张,先付我6万,还有3万的货款也就是还有8万块没有付清,这种情况是写欠条还是写借条好呢?要不要公证?如果要公证,要到深圳龙华哪个部门公证呢?急!!谢谢
在的律师您好!我先把大概的情况描述一遍。 2009年,底,我和现在的女朋友开始谈恋爱,到了2010年她爸爸单位上集资建房!她们家当时没有钱,付集资建房的第一笔款项!当时我女朋友还在学校读书,想她毕业后我们就可以结婚。如果我出钱把那集资的第一笔款项付了,以后就当我们的婚房!当时我们家长见面谈了这个事情,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