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学吃完午饭后,一名六年级学生在玩耍石块投掷过程中,用石 用石块将一名三年级的学生打破,事发后,学校值日教师迅速将受伤学生送到医院缝了四针,并通知家长赶到医院后返校,期间,受伤学生的班主任也赶到医院进行陪护。学校有责任吗
五年级的两个同学在课间嬉戏时,另一同学抱着这个同学,然后两个同学同时摔倒,致使其中一个同学磕掉了半截门牙,经医院治疗处理后,医生说要等到这个同学18岁时,牙神经发育成熟后再做进一步修复牙齿,这种事件,作为受伤害方如何维权,学校有责任吗?
课间,两个学生在一起玩耍,你背我我背你,结果两人同时摔倒,被背的学生小腿骨折做了手术,现已花费9000多元,加上后期的治疗大约15000元。事发时,学校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并在第二天学校去医院探望受伤学生。(平时学校通过周会和班会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另外一名家长看到花钱较多,拒不赔偿,受伤学生希望学校出
弟弟在学校与同学玩耍,不慎将笔扔到同学眼睛里,导致眼睛出现损伤。我们将他们积极的送往于医院治疗,做手术花了2000多,住院花了1万多了。治疗差不多了,对方就是不出院,并要求赔偿私了。 请问对此学院有没有责任,该承担多少责任?这样的事情应该走法律程序还是私了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