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人力三路车相撞。当时天气:雨,我骑电动车在三轮车后面,本来有注意到前方的三轮车,由于电动车速度较三轮车快,两车距离慢慢靠近。这时三轮车忽然掉头左转(发现其左转时车距为5m),我立即往左避让,但是三轮车没有停下来,事故就发生了。两人都受伤了,我右手骨折,医药费1000,对方左小腿骨折,开刀,医药费将近三万。两辆车车检结果都是前制动失灵。交警认定为主次责任,我70%三轮车30%。我想问下那交警这一认定是否合理?这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不是她三轮车突然左转弯掉头,没有伸手示意?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上直线行驶,在过红绿灯的时候,左边机动车道上一辆小轿车右转弯撞到了电动自行车,使得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腰部受伤,这如何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营养费?谢谢!
前段时间 我骑电动车从东向西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在快到超市前的拐弯处(我想去超市的)与一名女孩相撞 (她自行车已经骑出自行车道 到了机动车道了)当时她面部倒向我锁骨方向 当时我就送她到医院 经医院检查 鼻骨断裂 需住院治疗 现在已经动过手术,全靠静养了 医药费全是我一个人拿的钱 已经3800元钱了 他们现在也不出院
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自行车是逆车道而行,电动车是顺车道,两车相碰后,自行车车主因跌倒刚好碰到护拦而受伤,请问这个事件中,应由谁来承担。由于事发时,急于先治疗,而没有报警,但有录音证明这个事件自行车是逆车道而行,我是电动车车主,对方现在想讹我,我该怎么办?希望尽快帮我解答,谢谢。
在我们小区内,我母亲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小区社区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由北往南行驶,在一个近似于x的路口相撞,(有监控录像,但是监控中相撞的时候被树挡住了)我母亲的电动车前轮撞在了那人的后轮,我母亲被甩的肱骨骨折,那人没事,当时发现时现场已经没有了,我们一起去的医院,他在交了500元住院押金后,听说做
一辆摩托车由南向东右拐弯,速度很快,未打转向灯也未笛鸣,这时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南左拐弯,电动车未到人行横道线处拐弯,而是在离横道线5米左右拐弯的,出事地点也就发生在离横道线5米处。想问一下,谁承担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
10月10日晚18点30分左右我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一条乡村路十字路口与一个喝了酒骑自行车的人相撞,我是由南向北行使,自行车是由东向南转弯,当时 在我的右边有一幢小房子挡住了我的视线,在我快到路口时自行车突然从东边过来向南转弯,我当时就报了110,还送他去医院做检查,各项检查共计1200元,我个人检查花了200元,两人
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右逆向行驶,车道宽8米,对面8、9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按喇叭他们也不动,我刹车几乎停下,但是他们靠我这侧的人侧脸和别人聊天未作出任何反应撞了上来,这责任怎么分配?我知道我有责任 是不是我付全责?
我当时由西向东行驶电动车,自行车在我前方我当时按了喇叭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听到了喇叭 回头看我之后我从他旁边骑过 她的自行车龙头挂上了我的电动车龙头跌倒 之后去医院检查左手骨折要开刀,责任怎么划分?谁的责任比较重?还有当时我的车速不快.而且现场被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