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断电,断水,株连式逼企业搬迁,法院枉法裁判,造成当事人家属于2011年8月5日住进了精神病医院。想请一知名律师,而不是重庆或万州司法局办理的律师证。
1、断电断水大半年,六十多职工被迫失业。
我们是重庆市颜回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厂址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2010年九月十五日当地政府命令清算组开着挖机挖掉我们的厕所,九月二十九日又强行断了我们的生产和生活用电,我们职工全体气愤不过,于2010年10月8日上午到万州区政府给领导下跪,求他们给我们一条生路,要求恢复供电,但区政府没有一个领导出来打过招呼,最后到信访办解决无果,政府和清算组还是不给我们送电,到中午只好饿着肚子回家。直到现在已经大半年过去了,我们只好在家里做家务,打麻将斗地主,多次给厂里打电话,问事情解决好了没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厂里照厂的说:“还是没有听到说,厂里领导都在跑这件事,但是上面没有关系哪个又理你呀,我们照看厂房的就有五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2、以招商引资为名,把企业请进来,鼓励企业投资。
2002年到2004年我们在万州区君宅路10号蜀东食品厂租用厂房成立了万州区颜回食品厂,经营了3年后经万州区经委熊学伦介绍,李河镇党委书记何才国和管企业的副书记谢之惠多次邀请,安排到李河镇长江齿轮内,租用了当时闲置十多年的厂房,并投资了四十多万,在齿轮厂班子的监督下进厂房改建和装修,当时李河镇政府领导和齿轮厂领导都承诺,合同五年一签,以后或租或卖你们先进来,也需不少投入,不管租或卖在同等条件下,你们有优先权。2006年在李河镇政府的鼓励和协调下,我们到处借钱,又在厂区租了三亩地修水厂,李河镇政府下设国土服务站,也收了我们的建设配套费,并承诺由李河镇政府及国土服务站全权负责给我们办齐所有建厂房手续,叫我们放心修建水厂,建厂手续不要担心,由他们包了,也给我们开据了重庆市行政事业收费收据,我们也因此修建水厂厂房壹仟壹佰平方,打深井两口,修建蓄水池两百多立方,厂区公路等包括购置设备共计花了玖佰多万元。
3、以顾全李河镇大局的名义引诱企业上当受骗。
2009年9月长江齿轮厂进入了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组进场了,由李河镇党委纪检书记了孙寿成任组长,在厂里到处拍照进行清算,我们老板曾二次找他,要求把我们修建的水厂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孙书记说我们评估的是国家财产,卖的钱要上交财政,你们修建的厂房属于你们公司的财产,以后如果你们买不成,哪个买了哪个赔你们,就和他们协商解决。当时新来的李河镇党委第一书记童文也动员我们齿轮厂三家企业联合购买这37亩多土地,并叫我们联合给区政府写报告请求优先买,还承诺给区政府请示打八折。从2009年9月份开始我们齿轮厂内三家企业到处借钱,找企业投资入股。2010年6月初童文书记把我们老板叫到他的办公室,以命令加劝说的口气,叫我们不要买了。因为交警支队所属企业李河通安驾校要买来修考试场地,观音岩的考试场地是重庆老板建的,不是交警队的,驾校买不到这块地搬走了,李河就没有现在这样热闹了,人气没有了,李河以后就成了一个死镇。我童文就成了李河的罪人,如果你们硬要买,连进场都进不去,如果你们让通安驾校买了,李河镇的土地你们看得起哪一块,后面的事情全由政府负责。我们老板气愤不过回到厂里就发牢骚,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俗话说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搞企业的敢不听政府的吗?
4、让齿轮厂内三家企业做挡箭牌李河政府和通安驾校终于如愿。
就在政府已内定通安驾校购买长江齿轮厂用地后,清算组为了名正言顺还是登报并主持了拍卖会,这其中自有猫腻。6月29日上午,在联交所,李河镇党委纪检书记清算组长孙寿成主持了本次拍卖,一开始就列举了长江齿轮厂现在存在的问题:颜回食品有限公司在租赁期间修建的标准厂房一千一百平方米,钻探的两深井,修建水池两百多平方,还有厂区公路,长江锻造厂达建一百多平米的厂棚,还有金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达建的厂棚,都需赔偿,另有长江齿轮厂的退休职工,戚俊华八十多岁的父亲住房,因为这些不是国家财产,凊算组没有评估,谁买了都要安置赔偿。如此一来,拍卖现场众多参拍的买家,都认为此次拍卖,并未对地面的标的物进行安置清除,就进行拍卖,这种挂拍根本不合法,搞得买家们愤怒不已,而现场的拍卖师大叫:你们愿买就买,没人强迫你们买。你们不买有人买,就这样,按照事先约定,交警支队企业李河通安驾校原报价903万,最后加价1万中标,后面没有任何人敢出价,都怕买了后面和三家企业谈不好,要花大笔赔偿费,这一切,我们心知肚明,也只能坐在一边当观众,因为购买齿轮厂也没有我们的份。顾及李河镇政府的颜面和威信,我们没有当场揭穿,也没有四处宣扬,只希望政府和清算组处理完拍卖事件后,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安排和损失赔偿何况还有童书记的继承诺。
5李河党委镇政府翻脸不认人,企业好意相让后成被告。
谁知通安驾校买走后。不久清算 组就来催我们搬厂。我们老板说,不是童文书记当时承诺了的吗,李河镇的土地我们看得起哪一块,后面的事全由政府负责,清算组长孙寿成说,你信他的,现在土地管得紧得很,哪个都不敢去乱动土地,国土局随时来查处罚款,又举了几个违法建筑被拆的例,最后说,童书记说了,由你们企业来告我们,诉讼费由我们政府来出,争取尽快解决了算了。我们老板说要告你们告我们不告你们政府。就这样我们被清算组告上了法庭。
6法院判决不是法官的意愿而是听领导的指示
2010年8月30日和9月6日在万州区法院周家坝中心法庭两次开庭,第一次开庭后审判长刘春叫我们把损失清单写上交上去,我们也当庭两次向法庭申请,请求法庭到我们厂里进行现场堪研,大概价置多少,好为以后评估打好基础,法庭也当庭承认一定要来,开庭结束清算组律师朱占亮说他们这个租赁合同到期了,我们肯定不赔,刘春法官说那不行,这个我们法院有规定,法官问我们还反诉不,罗正洪律师说马上去交反诉费,我们又到银行交了43680元反诉费。就这样开庭结束。2010年9月8日星期三,我到周家坝中心法庭找到书记员谭英富,谭英富说,庭里已经研究过,你们租土地修的厂房该赔你们,因为政府收了你们的建设配套费的,租的厂房法庭不支持,因为合同期满该搬,我问谭法官我们交了反诉费的,还开不开庭,谭法官说可能不开庭了,庭里面研究就是这样。9月下旬法庭通知我们去拿判决书,还是谭法官和刘法官叫我们签了字后把判决书给我们并说你们这官司输了,如果你们不上诉了,你们交的反诉费法院退你一半,或者全部退给你们也可以。如果你们要上诉一分钱也不退,你们这个案子我们也没有办法。是院里面非要拿上去审委会研究,我们只能执行命令,就是莫院长不听政府的命令,也要下课,中国的法院和外国不一样,外国法院和政府是平齐平坐的,中国就不行,如果我们不听政府的,可能法官也不想当了,所以只能请你理解,理解万岁。我们和律师都气愤不已,第二天代理律师罗正洪就把我们的一审判决书和所有材料抱到第二中级法院和几个法官和庭长、副庭长进行研究,有的法官说,土地租赁合同没有按法律规定,先拿到国土局批准登记,合同属于缔约合同,肯定无效,清算组应该赔偿所有造成的损失,有的说,不管合同有效无效李河镇政府国土管理服务站收了建设配套费,人家才修建的厂房也该赔人家,不管官司打到哪里都麻不脱。
2010年12月24日,我们在万州区法院周家坝中心法庭拿到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969元由上诉人颜回食品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7、终审判决是以政府的指示判案
2010年11月22日下午二中院开庭,由法院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后,由上诉方重庆市颜回食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罗正洪读了上诉状,然后法官杨超叫上诉方发言,重庆市颜回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凤祥准备把事情的经过详细诉说一遍,可刚说了两句话,法官杨超就打断了,你只能说新的证据,没有新证据就不用说了,下面经过从新申请上诉方证人万良玉,被传上庭,证明了颜回食品有限公司修建水厂是经过长江齿轮厂同意修建,并在他们的监督下修建的,法官杨超问被上诉方长江齿轮厂清算组,有没有什么需要说的,被上诉方说没有,就进行调解,法官问上诉方你们提出要赔多少钱,按最低的说,说高了对方不同意等于没说,上诉方,提出如果搬厂按目前的损失起码五百多万,现在也协商过,就说搬厂最少也要花二百三十万,法官问被上诉方你们给多少,清算组组长孙寿成说:前天他说二百二十万,现在又说二百三十万,法官问,你们准备给好多少,孙寿成说三十万,调解未成功就这样开庭结束。二审法院审案,上诉人连发言的权力都没有,这就是开庭审案,这样的方法审案可能史无前例
事后我们又于2010年11月24日找了法官杨超,因为在开庭的时候法官没有给我们说话和提供证据的机会。我们把事情的全部经过写成材料交到杨超手里,请求法官看在我们六十多职工要就业要吃饭的份上,希望能为我们六十多职工主持公道,并说明九月二十九日清算组已经强行断了我们的生产生活用电,厂里已经停产了。杨超说终审还没有判决下来之前强行断电,你们可以另外起诉告他,严格的说,你们这个事情要想我们法院解决是不行的,我们法院鞭长莫及,第一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判政府要赔你们好多钱,第二我们不可能不维护政府的形象,来维护你们,再说你们建厂房的事也不能全把责任归政府和齿轮厂,你们自己也有一定责任,我们法院判决那要看拿哪一条法律来匡,至于你们赔多少,你们还是抓紧找清算组和政府协商,我搞了十几年破产还没有得见过你们这种情况,在国有土地上租土地修永久性厂房的,你们这个案子我们还是要请示区政府刘忠副区长看他们有什么指示。
就这样我们花了反诉费和上诉费87376元,律师费和其它杂费等总共10多万元,而得到的结果是这个结果。在拍卖时候又把企业搬出业当挡箭牌,说好了谁买了企业投资建的厂房就要赔,其它买家都不敢买了,而为什么公安交警支队买下这块地后,就不赔了呢?难道为了一个公安交警支队的企业要发展,我们老百姓的企业就应该丢下这投资的几百万来当牺牲品,几个投资人后半辈子从此去当乞丐,六十多职工就该从此失业,跟着一起上街讨饭,这就是政府和法院的最终目的吗?这又是国务院愿意看到的吗?,
而国务院及各部委三番五次发布紧急通知,严禁断水、断电,断路和株连式迫使搬迁的违法行为,对官商勾结,钱权交易,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中央政策在人大会上的报告及讲话经常提到要支持和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而当地法院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判决案件还随时准备来执行,为了什么,为了当地的发展吗?是为了公益事业吗?为了宽敞的马路、林立的高楼、优美的环境吗?都不是。为了一个有靠山、有背景的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企业,官官相护,社会影响及其恶劣,杀伤的是民心,损伤的是党的公信力,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耗散的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民心没了,老百姓已经不信任你,不支持你,不拥护你了。,就为了一个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驾校要发展,而当地政府官官相护,而我们企业几十人奋斗这么多年,把我们搞得企业破产,职工失业,上访没人理睬,合法财产得不到保护,这世道还有公理吗?难道非要逼死了几个人才能解决问题吗?
重庆市颜回食品有限公司全体失业职工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怎样算过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怎样算过高?这一规定,给某些人为了遮盖减少自己违约数额而找到了借口,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逾期办产权证,约定:交房之日起365日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近2年违约金6.8万,这样约定能算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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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开庭会通知当事人家属吗 不请律师的话,法院会指派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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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天津,法院再次枉法判决,再次纵容诈骗惯犯进行诈骗,再次造成9岁儿童5年无家可归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书 (2009)西民一重字第24号 ……被告(反诉原告)张璇玑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合议庭评议后,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