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后双方用各自的存款以及双方父母的部分赞助款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但男方却抵赖说房子是全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如果离婚的话,在房产分割上,需要出具相关的出资购房证据吗?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证明谁是出资购房者呢?
本人于2007年6月13日结婚,于2007年预付20000元支票购房定金9月19日刷本人个人银行卡543865元首付房款2007年9月20日签订购买商品房合同2007年11月13日又支票付房款25万余款2007年11月12日签订放弃财产协议书,95万贷款也是本人的信誉贷款至今对方没有还过一分贷款。但对方就是一个骗子买房的时候他一再说他付一半本人付一半
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三分之一的首付,房屋写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如果离婚,在房产分割时,父母是否也要参与?
结婚后我的父母在我们买房时出资10万元钱,我们的房子一共花了25万。我们没有给父母打证据。房子是写的我的名字。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条《婚姻法》司法解释。其中一条规定: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想问,如果我们离婚,没有证据,我父
劳动合同未签订,也未交五金,我要找些什么具体证据要求赔偿月薪双倍,和补五金?请说具体些。谢谢。 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进行维权?
我是在一家太阳能公司上班,07年8月份进的公司,09年8月份才交社保,共在公司做了四年,08年8月签了两年合同,合同上没写工资待遇,10年签了四年合同,合同上没写工资待遇情况,07年8月至08年8月间是没签过任何合同。现在公司要缩小规模,要减员,请问,如果要减我,我能赔多少,怎么算的,我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证据?很急,
我和我男朋友准备结婚,婚后他父母愿意出10万块给我们做一部份的首付,不是所有,还需要我们去借. 我想请问,将来结婚后,这套房产将会只写上我与我现男朋友的名字,这样的话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这套房子他父母会因为出资过10万块,而得到房子一部份的财产分割吗?需要写什么协议吗? 还有婚后几年后,他父
去年我经中介与一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对方只的合同期内向我支付了8000元定金,一直未支付房款,合同期限后个我个月,购房者要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对方以各种理由未能按时支付房款,我未同意办理手续,购房者便将我告上法庭,现我想解除购房协议?怎么办?
关于传销以及涉及为传销人员提供帮助而谋利的企业以及个人,定罪需要哪些证据和法律依据,
例举现象:地级市,外地人口5W有余,假设90%都是从事传销活动,由于资金流过大,导致多家银行开设众多网点(可说明发展程度,和公开程度),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专为这类人群开设集团网,当地居民建房也在更大程度上适应,出租给这些人群。请问在这一假设现象中,会有哪些人涉及触犯哪些法律,定罪依据是什么?问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