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件纠纷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今年4月17日在商场买了一套家具,价格5080,当天交了1100元定金,过了几天我又补全了尾款。
5月下旬卖家通知我可以送货,由于我家装修没有完,我通知她7月初送货。7月8日卖家将货送来并安装完毕。
8月20日,卖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没交尾款,我查遍了自己的票据,已经找不到尾款票据了,卖家一口咬定,我没票据就是没交钱,让我赶快交,不然就到我家把家具拉走。
事情比较明显,我没有票据,可能性有两点:1、当时忘记要票据了,她根本就没给我开具;2、由于时间较长,而且货也交给我一个半月了,可能由于大意导致票据丢失。
我的疑问是:1、如果是我弄丢了票据,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查她某一段时间的票据存根?如果票据号码有缺失,我能否认为她缺失的票据就是给我开的票据?2、如果她当时没有给我开票据,我该如何处理?由于家具也已经送货一个半月,我是否可以认为她的账目对不上,是由于她自己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没有权利找我再要钱。3、我认为如果在未送货之前,催我交钱,而我又拿不出证据证明我已经交钱,那我只能去再交一遍,而货物已经交给我一个半月,而且据我下订单已经4个月,她从未提及此事,我认为是她可能在其他某个订单上工作失误,而恰巧碰到我这倒霉鬼,才栽赃到我身上的。
以上为事实情况,望予以指点,谢谢。
补充:我交的是现金,银行卡没有记录;商场方面也应该没有记录,不然她不会找我。我的合同单上写着:“货到时付清”
由于货物已经交付我一个半月了,又找我要钱,我在找不到票据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再去交款?我认为我的票据的作用根据时间有两个作用:1、在货到之前,证明我已经交钱,如果票据丢失,我就无法证明我已经交钱,对方有权不给我送货。2、在货物交给我之后,我的票据的作用就是“三包”凭证,如果丢失,只是失去了“三包”的权利,而不能再作为我没交钱的理由,因为货物已经送达并使用了一段时间。
所以我认为:在货物送给我一个半月后,根据我无法提供交款票据而再次让我交款,是无理行为。因为我有权利在收到货物之后决定是否保留票据。而卖家和商场或者卖家和厂商之间的账目由于票据对不上账,和我没有关系。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不知道街道办事处开的证明能作为证据么?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不知道街道办事处开的证明艺名是曾用名能作为证据么?
第一: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部门是什么?第二:请您说一下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二:我是85年由农村迁入另一农村,一直没有地,现在想要地,但村里不给。而且2004年进行二轮延包,我有权要回土地吗?第三:04年,村里每人口粮田由5分8变为4分1,属于二轮延包不?期待您的回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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