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我通过我的朋友A介绍,认识了他的朋友B,他的朋友利用关系从建筑公司接到工程,以抽取好处费的方式将工程转包给我,当初说好的是工程每月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最后B抽取含管理费、税金在内的25个点。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签订的原因是A说:B是我的好朋友,你去干的时候就说工程是我干的,你是我的人,工程款到最后由B
我给你个酒吧装修,都是朋友当时也没签订合同,没有欠条,工程做到一半
我给你个酒吧装修,都是朋友当时也没签订合同,没有欠条,工程做到一半,由于对方答应的钱拖很久没有给,我们就解除了劳务关系,但是我施工时垫付65000块钱,对方一直说过两天给,到现在半年多了,我怎么才能要回
附加工程没有合同,现在被以工程小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一年半,怎么要回
附加工程没有合同,现在被以工程小质量问题拖欠工程款一年半,怎么要回,打官司能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