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农村有土地,但已过世,母亲在世。如果子女中一人与母亲计划在土地上建房,其他子女有权利干涉吗?对于这块土地子女有何权利主张。
我于2007年12月与遂宁市西眉镇金乐村村委会以及社员代表签定了一份《征地协议》面积为236平方米,协议明确用途为建房。今年我打算建房,找村委会审批时,被告知因我是西眉镇广林村村民,不是金乐村村民,不予审批。讨其说法为,房子可以修,但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当时协议明确为建房使用,现在
我一邻居在我家田的旁边的另一块田要盖房,可是地基紧挨着两块田之间的通道不放间距,被我家阻止没盖成房,可是地基还留在那,部分地基还建在了两块田通道上面,找村委会解决他就是不拆,邻居房没建成打了两三层地基现在狡辩他是要围树跟修路,地基不肯拆也不敢放出间距,找了土地局局的又说这种事要找村里协调,可是之前村
我家8年前把耕地租给了陈某,如今陈某在我家耕地上盖起了房子(我们这是开发区),我非常反对,可我老爸却和陈某达成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甲方将承包地XXX㎡一并长期转租给乙方。 2.租金为XXXX元。 3.乙方在租用期间可任其改造,甲方不得过问,以不可提供任何无理要求。 4.租用期间直到政府征用为止。
各位律师您们好!农村自建房,当时批的话是我继父的姓名。但房屋土地使用证还没发下来。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的话,能否把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姓名改成我妈的姓名或我的姓名?如能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谢谢!(注:我继父同意的)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比较头痛的问题向你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2009年我花钱从几个农民手中买了50多亩地,准备做水产养殖,因种种原因,工程到目前为止只进行了3/4,现在这块地要被征用了,属商业性质用地,不是国家征用。当初我只是和那几个农民只签了土地买卖合同,而这几个农民又不是这村的,是别的村的。 这块地的由
05年承包的林地,09年经过审批砍伐了部分树木(符合采伐数量),后种植了果树,同时在地上盖了400平米的房子,但盖房子未经审批允许。 请问:1、处罚该由哪个部门实施?是否林业部门或国土部门可处罚?还是两部门都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多少? 2、所建房屋是否要拆除?用农用地建看护房允许多大面积?或者需要到何处办理
今年开发商开发承包我们村土地,但由于某种原因近几年我家一直在外面,没在村里居住,当时口头协议将家中土地交与别人耕种,并未立任何协议。现在村干部直接将承包资金签给当时口头协议的人手中,并未通知我家人,现想打官司,请问下这样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我们还要有什么证据什么的吗?
农民种地反被告上法院:五年前村委把地承包给本村大户,农民从大户手中包地,因那时承包便宜去年大户又把土地转包给别的企业,并同意退未种地年限的承包款。承包农民不同意,要求种完剩余年数。故被企业告上法院。他们这样对吗?注:包地农民有40多户只有10几户有大户开得白条,其余都无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