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6月起诉离婚,由于女方经司法鉴定为精神病未痊愈(她2003年犯病,曾三次住院治疗,可我只拿到了一次住院病历,另两份因要她的身份证没法拿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我想问的是,半年后我要再起诉,该以什么理由好呢,以确保能离。 实在不想过了,没感情可言。
这次法官在判的时候说我第二次起诉也未必能离,他让我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我看最高法不是有个司法解释,精神病久治不愈是离婚依据吗?这法律、法院怎么就不判离呢?
麻烦帮解答一下,谢谢了!
没回答问题的实质内容呀。我问的是明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该怎么弄?
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3月19日第一次起诉离婚,于同年6月4日法院判决驳回起诉。2010年3月4日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5月17日第一开庭审理,7月16日通知双方到法院问话,那天法官告诉我,让我7月23日领判决书。但是先让我到朝阳法院附近的那个农业银行交诉讼费75元,请问律师我在起诉时已经交过75元了,这个交的是什么钱呀,不
律师您好!我是第二次离婚起诉,第一次判不离。两次之间发生了对方伤害我家人的情况。本次开庭双方均未请律师,本想看看对方要的条件再定。但在开庭时,法官只问了双方意见,一方为坚决离,一方认为有很深感情不离。十几分钟后,法官一句10天后宣判就走了,弄得我发蒙。原本要的存款证明,房产证等都没要也没问。总之财产的
第一次起诉时,由于结婚证他拿着,我是到民政局掉的档案;因为我们都是外地人,所以开的居住证明,判决以婚姻破裂证据不足驳回,但判决书写明认同档案和居住证明。现在到时候第二次起诉,请问我还需要重新调档案和开居住证明吗?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是因为女方怀孕选择结婚,而婚后好赌成性,在怀孕期和未坐完月就出去赌的情况。我能否提出起诉离婚。如不能,需要等到什么时候。
一个朋友(女性)结婚4年,有一个小孩。但丈夫结婚4年以来无所事事,还经常使用家庭暴力(甚至在妻子怀孕期间),经常不回家。没有承担家庭责任。给我朋友在身体和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恐惧。她已经起诉了一次了,但法院的判决不予离婚。丈夫坚持不离,而她也坚持要离婚。只要丈夫答应离婚,孩子男方要,女方不愿意付抚
你好,我想和现在的老婆离婚,可是她不同意离婚,现在我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几年前我也向法院起诉过离婚,后来因为小孩所以就放弃了,现在我的问题是外面还有一个女的,并且买了房子,请问现在如果起诉离婚对我会有些不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