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內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一次性支付工资,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
员工在试用期內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一次性支付工资,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你好。我2011年5月与现在的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4年8月31日,请问试用期应该算在约定的合同期限里吗? 当时还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是专业类培训,但是该培训没有培训证明或是专业证件,该协议里的费用内容包括:培训期间工资、五金、福利及待遇、培训考试费用、食宿、其他费用都算在内,这样一份协议有效吗?
员工由于没有提前辞职,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给企业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除了本金外,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我辞职的时候,单位说没有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要我交了一个月工资,并说是离职赔偿金,如果不给,就算我违反公司规定,写入档案,要么就不给我档案,结果我就交了一个月的工资才办了离职手续,这样合理吗?我想问问除了我交的钱,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申请补偿或赔偿?谢谢各位
员工由于没有提前辞职,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给企业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
我辞职的时候,单位说没有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要我交了一个月工资,并说是离职赔偿金,如果不给,就算我违反公司规定,写入档案,要么就不给我档案,结果我就交了一个月的工资才办了离职手续,这样合理吗?我想问问除了我交的钱,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申请补偿或赔偿?谢谢各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