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从日本叫人带FANCL的护肤品,帐户转了帐给那人,付全款却得到一半的货,而且不给任何单据,现在手上只有那人的帐户号码,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去照相馆做一本成型影集,一本600元先付一半定金,取货的时候看见材料和我看见的样品不一样,经过我的了解,这本影集看起来和样品差不多,实际价格不足我付款的十分之一,可是店主睁着眼睛说瞎话,说这本影集的材料价格是600元。`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低档材料我买了也是可以的,但要按低档的价格,现在店主只肯便宜50元
1.她是否应该得到一半的房产?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前非同居视为事实
我的父母亲在1991年离的婚,在离婚之前我父亲就已经有外遇了,离婚后我母亲净身出户,我父亲一直就和这个女人过了18年之久,但一直都没有登记。现在这个女人不想和我父亲在过下去了,但她提出了想要我家的房子的一半。这房子之前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过世后房主过户到我父亲的名下了。(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婚的时候户主还是爷
各位大律师过年好希望您们能在百忙之中能阅览我的帖子 我今年32岁,8岁时母亲过世,次年父亲再娶,时隔几年后继母以单位能报销包烧费为理由,在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名到继母名下{这房子是我生母跟我父亲结婚就有的房子} 现在有几点疑虑想咨询各位 1.我能否继承我生母那部分遗产 2.父亲与继母的更名
屋主和他的妻子离婚了,但屋主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去包二奶,13,4年来没有抚养儿女,突然屋主回家住,经常骂儿女,打扰儿女学习,儿女们有权赶他走吗?那屋主的妻子有权分得屋主的屋子吗?(注,房屋证上写的是屋主本人,没有妻子的名字)
征用土地用人单位裁员{签无固定合同期限}厂方与我们解除合约和法?我们应得到哪些补偿?
当地征用土地时进的用人单位,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厂里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年龄40——50岁,而且厂里现在不帮我们需缴交养老保险和生活费。在厂里与我们解除劳动合约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时,应该赔偿的违约金吗?厂里这样做合法吗因得到的劳动保障包括厂里续交养老保险?
甲方:甲方个人租其单位的房子转给乙方 乙方:本人 乙方4月12日开业,5月14日甲方就告诉乙方单位要收回其房子,乙方没再进货,目前情况乙方装修6000元,剩余货物24000元如处理大约陪6000元,2个月没进货损失4000元 甲方在其中大约纯挣房费3500元 单位陪其乙方装修的费用1000元 合同最重要的一条:
2004年,在国有企业小区家属院内闲置的空地上盖的集资房,按一定资格进行分配名额,房价与市场价差不多(土地性质为划拨),公司不允许对外转让。我以朋友的名议买了一套,签订了协议,约定产权归我所有,协助我办理房产证书。我一至居住至今,咨询该公司房产处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肯定是我朋友的。若朋友无法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