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购买房产时,女方有向其娘家借钱,但具体金额多少,向哪些人借的,男方不知道(主要是没有借条借据之类的)。现在双方要离婚,女方说债务要共同承担,请问,男方是否否认借钱一事?如果女方现在要求补写借条一事,法庭能否认定?
我想问下,亲戚要借款,但是很特别的是,(他要买房,首付要向我们借,然后每月的贷款还款也要我们帮他还就算是借给他的)我不知道怎么写?请帮忙谢谢了
请10几年钱,我父母招亲戚借过3万元钱。月息3分的。在2002你左右就换清了。但是要借条的时候。他们说找不到了。就没要回借条。现在他有拿借条找我们要钱了。请问那借条还有法律效率吗? 谢谢你们的关心。请问一下。那个借条有没有过期一说。。当时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分批还了好几次给他们。但是没叫他写收条。现在要找
10几年钱,我父母招亲戚借过3万元钱。月息3分的。在2002你左右就换清了。但是要借条的时候。他们说找不到了。就没要回借条。现在他有拿借条找我们要钱了。请问那借条还有法律效率吗? 谢谢你们的关心。请问一下。那个借条有没有过期一说。。当时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分批还了好几次给他们。但是没叫他写收条。现在要找还
怎样找“胁迫”状态下的证据呢,当时只有我和他两人,没有人能证明啊。。如果我把和他的对话录下来能不能算是证据呢?还有我们这个算“事实婚姻”关系么?(他在我的朋友面前都承认我是他老婆,还发了喜糖),他是不是“重婚罪”呢?还是可以算“诈骗罪”?,我都有保存我们之间的短信和照片,能算证据么?我还需要提供哪些
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为防止他发生意外(当然是最不希望的),这笔钱能不能通过借条上写明的附加条件追回。比如写明如有意外,我作为他的第一债权人享受他所有财产的(有房本,未结婚)优先受偿权,还是应该怎么写。
我和妻子在2010年9月买一处商品房,当时给父母要了10万元,用于付首付。今年(2011)我们补写了借条,因记不清父母去年把钱给我们的日期。借条是这样写的“我(姓名)和妻子(姓名)于2010年买房,借我(父母)钱拾万元整。借款人是我和妻子共同的签名,日期是我们补写借条的时间”请问这个借条具备法律效益吗?
我的店铺转让给我朋友了。价格11万,可她因为资金紧张,先付我6万,还有3万的货款也就是还有8万块没有付清,这种情况是写欠条还是写借条好呢?要不要公证?如果要公证,要到深圳龙华哪个部门公证呢?急!!谢谢
你好,我和我老婆结婚后买了房子,我私自向我妈妈借了10多万,没有写借条,但有转帐凭证,房产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老婆要加上她的名字,她又不肯和我一起写借条给我妈妈,说作个证明人,如果以后要离婚的话这借条有没有法律效果
我和小赖是很好的朋友,2005年小赖因扩大业务,需要资金周转,他向信用社贷款6万,以他自已的身份证借3万,以我的身份证借3万,当初说好借一年,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没有还清信用社的贷款,每个月的利息都是他交的,我每年都去信用社办理续贷的手续.当时他没有写借条给我.请问:我用录音秘密取证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