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潍坊的,在工作中机器出现了故障,需要维修。现在公司要我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在我调整岗位过去的时
本人是潍坊的,在工作中机器出现了故障,需要维修。现在公司要我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在我调整岗位过去的时候,机器已经有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但是还能勉强使用。在我刚调整岗位后,我提出过机器有问题,需要维修,但是他们没有维修,而是继续使用。之后在我工作时,因为机器本身的原因损坏,还有,当时因为我是上夜班,因为
我外甥在工作时间内,在未违反交通法规的的情况下,与受害人(骑电动车)发生刮蹭,致人“受伤”,住院期间,医生检查只是软组织受伤!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又做了人工流产!现受害人要求赔偿2万元,请问是否合理,公司又应承担承担什么责任?交警认定我外甥承担10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