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4年七月份在西安路罗斯福二楼瑞思凯诗瑜伽会馆办理一张会员卡, 办卡时是预售,当时承诺的是在九月份开馆,结果到了九月份也没有信,与销售人员进行协商,销售人员很痛快的答应我说卡可以转卡,然后就一直拖到了11月份,健身馆依然没有开业, 并且卡也没有转出去,我想协商退卡,但是对方什么事都拖拖拖,非常没有信誉,后期一直拖到一月份见到我态度也非常强硬后对我提出退卡需要付30%的手续费,请问律师,我方连正式卡都没办,更别提使用,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退卡,有人说此店营业执照显示是自然人企业,预付卡相关规定只对法人企业生效。
忘了说一点,预售卡的合同单子上有写卡售出之后一概退,但是我方连正式卡都没办,更别提使用,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退卡,有人说此店营业执照显示是自然人企业,预付卡相关规定只对法人企业生效。我是应该找什么部门去协商还是直接起诉?
本人租赁了一家美甲店,租期是两年,但房东在我经营了一年后涨了房租,当时我为了继续做就承担了涨房租的要求,又做了两年,第三年未签合同,现在他把店面收回,问我索要店内会员未消费完的金额,当时我接店他也并未把会员为消费完的金额给我,请问依据法律我该不该给他这个钱呢?
本人在6月份办了一张健身房(据说是全国连锁)的会员卡,9月份健身房以装潢为由,装潢时间为1个月,现在期限已到,健身房里空无一人不见任何器械,也未见有什么装潢的人员,打电话给经理,人在外地说在外地的健身房管理,问老板却说不知道。在当地派出所报案不予受理,说是合同纠纷。后得知是老板和物业有关房租出现问题,
我于2010年的10月10日在巴黎都市杰司特健身会所与他们签订了一份我儿子学习少儿跆拳道的协议,在签订前,我再三向他们申明我儿子已在委洋跆拳道馆学到跆拳道绿带了。(我儿子照片与证明为证)并且我向他们说明了我儿子在委洋跆拳道的学习情况(每星期三次的学习时间,每次1.5小时)。他们推销的员工(池保健和姓邱的负责人)
14年12月初在本人与朋友长春路百胜六楼瑞思凯诗瑜伽会馆办理一张会员卡,办卡前对方答应办一张年卡送一张功能完全一样的卡,但是在交完钱后对方不承认,最后在强烈要求下才给了一张功能不一样的卡,并且态度蛮横(交钱时开了录音一直录了30多分钟,但并未录到前面答应的内容),我方随后向12312投诉要求退卡并且大连服务业
去年6月购买和乔丽晶健身馆私教课程,由于教练不专业导致膝盖受伤,无法继续锻炼,然后要求退剩余课程学费,不追究责任只要求退钱,开始说给退,一直拖,后来经办人离职,新人又说不能退只能转,同意一个半月内转出,现在到期还是没有拿到钱,请问我要从什么途径要回钱,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如果健身场馆会员经常不配合和不遵守场馆规定,是否场馆方有权取消他办理会员卡的资格
如果健身场馆会员经常不配合和不遵守场馆规定,是否场馆方有权取消他办理会员卡的资格,这样是否算剥夺了他的消费权?
我在健身俱乐部办了张会员卡,交了费用但没签合同,我想退了出会员
我在健身俱乐部办了张会员卡,交了费用但没签合同,我想退了出会员,我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