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半月前,邻居在没经过我家人的同意下强抢占用我家的土地建房子,后被发现双方争吵起来,对方在我哥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从背后一棍打在后脑勺,血马上喷出来,人也倒在地上起不来,对方见到这样又在其身上狠狠补了一棍,还想打第三棍的时候被我爸抓住了即将落下的棍子,2人在争抢的的时候,棍子划伤了对方的额头,后
手机被偷了, 嫌疑人被抓住了, 虽然有监控但拍的是背面 ,没有看到偷窃的动作 另一个人同样被偷 ,当场抓住了嫌疑人 ,可是被害人走了没有去警局录口供, 所以警局说没有直接证据八个小时后就放人了 , 事后找到了被害人, 可是嫌疑人已经放走。 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把嫌疑人抓回来吗?抓回来的性质还和一开始一样吗
公安机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凭一方指认,警方就可以拘捕人了吗,没有口供,没有证据,这样最多可以拘留
我朋友因被人指认是偷东西,而公安没有去调查,就把我朋友抓去了,现在已抓去十天了,而什么证据都没有,也没见放人,这种情况要拘刑多少天?
老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恐吓十岁的弟弟要把他送到派出所,把我弟弟吓哭了,半夜往家里打电话
老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恐吓十岁的弟弟要把他送到派出所,把我弟弟吓哭了,半夜往家里打电话!是否犯未成年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