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再婚生育问题想请教一下,一男离异,女儿跟对方。一女离异,儿子跟女的(因为女的家里没男孩,所以这个小孩是爷爷奶奶当小么儿养的)。现在两个离异的人想结婚的话,想生个孩子可以吗?如果不可以,那要缴多少罚款啊?
请问,我与前女朋友,,《因为没有领过结婚证》生有一对龙凤胎,去年两人分手,男孩她带走了,女孩现在我带着。但是两个小孩子的户口都在我的名下,现在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我两都是非农户口,我是外地人,她是义乌本地人,她是初婚。这样我们两还能再生个小孩子吗 ?,,
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判给对方后再婚生育,请问这属于超生吗?要罚款吗?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正)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问题是当是当地没有关注相关信息,不知道这种情况生育小孩子还要经过批准,现在小孩子已经出生,但是上户口的时候才得到
双方属于再婚,男方育有一子归前妻抚养,女方未曾生育过,请问:我们现在可以生育吗?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些什么证明?注:男方是重庆户口,女方是四川南充户口
我和我妻子都是离过婚的,我们现在走到一起,我们双方各带一个子女,现在,我们想在生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准生证吗?是否还要交社会抚养费么?
请问;我是一个独生子,因离婚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前妻,现在与一个离婚的女人结婚,也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她前夫,现在我们再婚可以生孩子吗? 现在我与现在的夫人可以生育一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