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吴中路双向8车道,事故发生时,汽车直行车道正常行驶(左转两车道车辆红灯等待)行人突然从左侧穿过,导致行人脚部骨折。 事故发生地前方100米不到有人行横道线,请问交警如何判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责任怎么认定?汽车时速30公里行车道为六车道。
行车在六车道的车行道上,行人突然从绿化带冲入路中试图横穿马路被撞死,当时已经避让但是仍旧撞上行人,且行人头部落地可能会死。请问责任认定会怎么判定?当时时速30公里/小时。被撞地点离斑马线50米左右。
骑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行人急速奔跑横穿马路(这段路无红绿灯,无任何路口,无斑马线)因躲避不及将人挂倒,也因躲避行人,撞到了前面的小轿车,把轿车的前保险扛的漆蹭掉了巴掌大的地方,及时下车把行人扶起确定只有手臂上有擦伤,双腿站立可以行走,没什么问题后,与轿车协商了赔偿问题,我付给轿车400元
行人横穿在限速30公里的没有红绿灯的马路,车在班马线上,人接近班马线处被撞,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行人横穿在限速30公里的没有红绿灯的马路,车在班马线上,人接近班马线处被撞,责任应该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