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轿车方,交警判我全责,我垫付了全部医药费
与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轿车方,交警判我全责,我垫付了全部医药费,伤者已于一个月前出院,现伤者问我拿钱,说要付房租和养孩子这怎么办?
我女朋友是张家港南沙镇广福纺织厂的员工。 因为下班回家的路上发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伤得十分严重现在在江阴市第一 人民医院治疗。我们和她的家属想尽办法也无法支付医院的巨额医疗费,是不是可以 要求厂里垫付。
我婶出了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但是现在我婶住院了 对方只付了一半的费用 其余费用对方拒绝支付 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在转弯的地方,我哥骑摩托车与一辆小车相撞,现在住院一个星期,花了将近万元,现在还在昏迷,但对方突然说他没有责任,不给医药费了。对方认为我哥没带头盔,没有驾照(乡下摩托车一般都不没驾照),说责任全在我哥。这样的理由是否合理呢?
交通事故认定我方在事故中负30%的责任,按照交警的话交了3万多的医药费才取出了汽车,我交了全险,可保险公司说只报30%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只报几千块钱给我。当时被撞方和保险公司达成协定被撞方得到了10万元的赔偿,而那10万元已被转移。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向谁要那剩下的70%的医药费,是向交警,保险公司,还是
本人摩托车和对方发生碰撞 对方负全部责任,本人所开滴丙类药品是不属于医药报销范围的。问下这些丙类药品是不是也是对方给你报销滴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请问伤者的昂贵医药费必须我垫付吗?
11月2号中午,我的小轿车与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摩托车主伤重入院进行了开颅手术,我先后垫付了30000万元医疗费,目前伤者仍然昏迷未醒,现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家里很穷,也已垫了几万元,现在他们无法垫付巨额医疗费,我也没钱了,请问后期的医疗费由谁垫付?伤者家属总是打电话向
律师您好,我是昨天留言的。我与3月5日下午驾驶机动车(新车,未上牌,有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30万)在路上正常行驶,路遇两个横穿过马路的中年人,一男一女,我鸣笛示警,两人停住,后我行驶至两人10米距离时中年女突然跑着横穿马路我没刹住,撞伤了她,然后打120,122,送到医院抢救,后诊断为颅内轻微出血,肋骨三根骨
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主受伤住院,交警这边判我全责,但是我这边经济情况不好,是单亲家
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电瓶车主受伤住院,交警这边判我全责,但是我这边经济情况不好,是单亲家庭(丧父),自己这边一个月2000多块钱工资,(本人上班半年已把所有存款垫付到医院)现在已无钱垫付,可不可以让交警这边叫保险公司代付(我这边有交强险和50W商业险) 车也是二手车买的 可以让交警大队这边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