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架斗殴将对方打成轻伤,最后被派出所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现在和打架对方已经和解的了,对方已经同意和解,问下就是检查院会撤诉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被一个人用刀砍伤4处,其余多处擦伤。伤口集中在头部。头上有一个刀口,缝了两针,脸上有两个伤口,一个缝了两针一个缝了四针,手指也缝了两针。头上还有几处小伤口没有缝针。 凶手当场就拿刀跑了的,我也向派出所报案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我朋友以工作为名,骗我参与了传销,后来我在传销内部人员的监控下悄悄跑出报警,警察问我是谁在控制我,由于其他人员的名字我不知道,我就说了我朋友的名字,结果我朋友就被警察以非法拘禁逮捕了,我朋友也是传销的受害者,在整个过程中我的行动不是我朋友控制的。现在案件已经移交法院了。我能不能去说明情况,撤诉?
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罪成立(未遂)受害者还未出院,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
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罪成立(未遂)受害者还未出院,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这流程正常吗?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程序:如何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