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福州闽清人,5月20号去江苏找做生意的老乡,老乡因为接待我叔叔当天中午就请客喝酒,喝的是白酒,我叔叔喝了差不多有一斤左右,晚上那位老乡因为招待客户又叫我叔叔去喝酒,喝酒中间我叔叔当场头趴在桌子上,他们说以为我叔叔睡着了,后面等他们喝完就把我叔叔背去宾馆,我叔叔已经没法走了,他们只能背着把他一个人丢宾馆,服务员有说这个人得有人照顾,那位老乡说没事,他只是喝醉酒,结果第二天那位老乡去酒店看下我叔叔已经死亡了,像这种情况这位老乡以及这个宾馆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有责任向他们理赔多少比较合理,
我姐姐在下班的路上,发生事故死亡了,经过交警部门鉴定姐姐的事故主要责任是姐姐自己不小心,因此工伤是不成立的,在这里我想问一下,不能定工伤,姐姐的工作单位还应该给赔偿吗?如果应该给赔偿,赔偿额度是以什么做为依据的。
我在今年2月23日到那公司工作,因老板拖欠工资我于5月21日已自行离职,离职后我数次向老板讨要工资,但至今老板只给了我1000元工资,余下工资在6月28日老板只写下了一张欠条(金额是4997元),在工作期间没签订劳动合同,而我在离职前5月18日已向当地劳动局求助,但到现在也没要到余下的4997元工资,请问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丈夫同意因同性恋为由离婚,但我找不到任何婚后满足婚姻法46条中的行 为,也就是说婚后没发现他的同性恋行为,我是不是无法要求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婚姻法中有关精神损失赔偿依据,包括当事人结婚之前的行为吗?如果我能找到丈夫跟我结婚之前的同性恋史,我是不是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谢谢!
我家可耕地被邻地人家强行占用约有10年,我方多次要求重新丈量,对方以本家地没数为理由不让丈量。 近期在镇政府指导下,大队的协调下,村里出面,得以丈量,补了几十公分给我家,对方有点不服气的默认了。 现我家可以要求对这十年间强行占有地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吗?还有其它的赔偿项目吗?譬如精神损害赔偿。
我和前妻离婚五年了,当时法院把七岁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我也没有特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2010年8月我前妻在哈市旅游难遇了,当时所有的事情都是孩子的姥爷去办理的,前几天我去问结果,他说没有理赔,我前天去了哈尔滨,渔政局声称由安监局处理完毕,我去安监局一无所获。我在哈市咨询律师时,她说因为孩子的抚养权
家人因土地纠纷被打,(对方强行占有我方可耕地多年,现经村里重新丈量,补了回来,安了新桩。几日后,家人把原对方家安的桩子拨掉,对方半路截住我家人,先是用侮辱性语言刺激我家人,双方发生争执和碰撞,对方打了家人几拳,致使家人晕倒,送到医院后诊断我脑震荡)。派出所来后见无外伤不处理,还说十分难听的话,也没让
家人出车祸,致重残,现在还在重症监护病房,肇事者已经被关押,家里没有钱治病了,而肇事者家里也没有钱赔付,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咨询!
我的朋友公司想申请施工资质,说需要我的大学毕业证书,因为相应资质需要重点大学相关专业文凭。 虽然学的是土木工程,我并没有从事本行业,故不了解其中情况。请问如果提供毕业证书,是否违反相关法规,我有什么责任和风险?
我有一同乡在下班的时候骑电动车带一小孩途中发生车祸大人死亡 小孩住院 我们能不能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双重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