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横穿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伤,这个事故r认定这人应该怎样划分?
上海徐汇区吴中路双向8车道,事故发生时,汽车直行车道正常行驶(左转两车道车辆红灯等待)行人突然从左侧穿过,导致行人脚部骨折。 事故发生地前方100米不到有人行横道线,请问交警如何判定事故责任?依据是什么
车子在超车道上行驶,晚上七点多,对面过来的车开的远光灯,啥都看不见。与一横穿马路的摩托车相撞。事故现场有斑马线,也有监控摄像头,我与摩托车的证件齐全都无酒驾,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在超车道上,没有压双黄线。如果对方是骑摩托车过斑马线,车子负主责还是次责,如果对方没有在斑马线上行驶,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我驾车由西向东直行,行驶在内车道,速度40左右,行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有视频证明)没有斑马线,由于躲闪不及,造成交通事故。行人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