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5月因开单位(私企民营)的办公车辆给单位办公事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同事被甩出车外死亡,经交警部门划分我为主责,后被法院判一缓一执行,我想问一下,1:我该如何和单位就前期的死亡赔偿金(单位业已全额垫付给死者家属了)进行合理划分,是否我得承担部分赔偿?最重要的事,我得承担多少比例?如果没有办法合理划分,我该去什么部门或是机关进行划分及执行? 2:因我属于判一缓一,如单位因和我就前期垫付的死亡赔偿金划分问题达不成一致的话,将我告上法院,我这种情况下属于缓刑期间违反缓刑管理规定吗,需要回监狱执行吗?3:因我的人事档案和社会统筹保险等都在这个单位呢,我以后能要回来吗?这个单位有权利扣留我的这些东西吗!?我以后若是需要我的人事档案和社会统筹保险这些东西,这个单位要是不给我,我需要做哪些先期准备工作? 谢谢各位大侠!
挂靠人未通知被挂靠人就将挂靠车辆转让,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挂靠期间,挂靠人不向被挂靠人缴纳任何管理费。请问:挂靠车辆擅自转让后,挂靠协议是否终止?被挂靠人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连带责任?
您好,我有几项想咨询。交通大队已认定车主负全责。但有一些问题不知道因该怎样处理: 1)在赔偿上由于工作单位是不能出具工资的扣税证明,只能开具工资明细(带公章)车主以保险公司不认可只按最低赔付。 2)关于误工费和医疗费,由于在车主不愿陪同去医院,在本人不了解交通事故处理车主也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自己去
被出租车撞伤骨折.司机责任.手术钢丝固定住院.半个月拆线.出院回家修养.石膏医生还没让拆除.同时医生让定期复查后决定什么时候拆石膏.伤者出院后还能要求赔偿护理费吗?
几个月前我在上班期间,驾驶一辆小货车在正常行进途中与一辆越双实线的稍大一点的货车相撞【对方全责】,致使我受伤。现经有关部门鉴定8级伤残。请问赔偿的大致标准【我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成都打工,收入也全部在成都】
10月17日,我妈骑电动车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运泥沙的小货车从后面撞倒,造成左脚大拇指前面一段粉粹性骨折,左胸肋骨第4,5,6,7,跟骨折,胸腔积水,肾脏照片也毛病,而且还有血尿,身体多处地方划伤,医生说要三个月才能好,现在交警处理现在已经下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没有保存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付主
交通事故后以服刑,服刑前以赔大概一半的费用.现在出来了,后续的赔付不知道怎么样?因为家里经济实在不行,现在又是要拆迁换购房子,换购房子的钱是要交村里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怕交村里的钱会不会被对方拿走?因为换购房子的钱也是借的,实在么办法了.
我爸爸前段时间骑摩托车在路上等红灯,突然有辆非机动车冲过来撞到了他,定了10级伤残,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由于当事人是帮一家商贸公司打工,骑的非机动车也是商贸公司的车,所以打官司也是告的商贸公司和本人,但开庭那天,当事人去外地打工了,他
我岳母坐小车赶路,和一带大犁农用454相撞(农用车逆向转弯,为事故责任方),小车司机送医途中身亡,我岳母颈部挫伤,在宝泉岭中心院治疗期间是我和妻子护理,一共3个星期花费大概有1万块,现在出院1个月了,但是时常头痛头晕恶心,颈部也还是不敢转动,医生也看不出原因,应该怎么办,怎么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