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6个人聚会在我家吃饭喝酒。他只喝了二两多点。在11:30 的时候离开我家
但是在晚上三点过的时候出了事故人已经去世了。请问这个我会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我该怎么办啊
四个小时过后才出的问题,事后我才知道的消息
请问应该怎么解决
自己骑摩托车摔死的
汽车租凭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应,有一辆小轿车租给别人,双方在打印店自行打印合同盖指头印和签字,如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连带责任?
我目前做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助理,会有收款的工作,在开收款收据上签署经手人的姓名,签我的名字,会不会具有法律效益?
我父亲是开着三轮车,后面的一辆轿车为了超过我父亲的三轮车而和迎面来的一辆货车相撞,接着我父亲为了避让又与轿车尾发生碰撞,起先交警已经判我父亲不需承担责任,但是现在轿车的车主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是因为我父亲的碰撞才使得车里的人受伤住院,要我父亲付连带责任,陪轿车的损坏和医药费。而到时开轿车的人并不是车主,
和刚认识的人去吃东西,然后朋友和其他人打起架来,可能对方有轻伤或轻微伤,本人没动过手,当时在打电话,最后朋友跑了,我去派出所做资料,请问我有连带责任吗?也找不到那几个新认识的人了!
案例:村民A受邀同村民B、C、D到河边钓鱼,到河边才获知村民B携带火炮用来炸鱼。村民B、C、D施放火炮期间正巧村民E路过,村民B将火炮给予村民E点燃,结果火炮 炸伤村民E,造成村民E右手手指全部残废。村民A一直在另一边钓鱼,未参与火炮施放。 请问:村民A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诺要赔偿,村民ABCD责任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