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将房屋已经卖出,合同完备,并且已经收取了房款。但是没有过户就死亡了。现老人的儿子要求继承房屋,买主要求过户。问此房屋是否属于遗产,买主要想过户能否直接起诉老人儿子?
父母离婚,离婚的时候法院将我判给父亲,姐姐判给母亲,然后母亲改嫁给了张某,在母亲与张某共同生活的时间我未曾与母亲断绝来往,并且积极的尽了赡养义务,现在母亲的再婚夫张某病故,请问我有对张某的部分法定遗产继承权吗?还是只有姐姐有? 同理,如果父亲过世,判给母亲的姐姐有没有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2008年10月1日,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今年11岁)归我前夫抚养,我每个月付600元的抚养费,我们的共同财产100平方米的房屋归孩子所有(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孩子和我前夫一直在这房屋里面居住。而我离婚后就搬出来到外面租房子住至今。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屋部分要求撤销?要回属于我
母亲过世,父亲再婚,已登记,父亲过世6年,父亲留下住房一直由儿子住,继母另有一套住房现出租,继母退休有工资,自父亲过世后与继母无联系,父亲住房是单位福利房,是由父亲和母亲的工龄买的用母亲留下的钱,现需更名,如何办理, 如何起诉,我们能得到多少,会强制吗
法院判决离婚房产判于男方,女方因房产分割不服申诉高院,高院指令中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财产执行,中院组织再审裁定撤销之前的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再审至今已有一年半(重审未开庭),期间男方一直不让女方搬回去住,请问女方有权向男方提出房屋租金索赔吗?何时开始提出索赔为宜?是现在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等
我们是香港人,妈在07年在香港去世,在大陸与我父共同拥有一个物业,有5名子女,现我爸想將物业全部(连他自己的部份)转給我,其他兄弟姊妹都赞成,请问应如何办理继承房产?在香港要办什么?在国內要办什么? 有什么公证书要出?是否要一份其他兄弟姊妹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是否我帶同这份公证书和父亲到国內办理就可以,
1992年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拆迁房于98年拆迁,房屋按房改售房办理产权证,用的父亲与母亲的工龄,父亲原还有一套旧房,也是房改售房,已经占用父亲的工龄,两套房屋能否重复使用工龄?该房屋是否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该拆迁房全部由我出资,拆迁房屋还需要办理继承么?
我母亲五年前去世,去世后留给我一处房产,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我因为要更名所以去做了公证,其他都已解决,就是公证员要我出示我母亲的父母的死亡证明时出了些问题。我的外公,外婆均在我母亲去世之前早已去世,外公在1982年(有骨灰证),外婆在1953年左右具体不详,(这点在我家社区街道,还有两名老邻居都已经证实。)
我爸去世后留下一房产,因我妈再婚,当年就房产一事专门立了契约,指明房子归我所有,但需给我妈住过百年,所以这些年我妈和继父一直住在老房子里,现在房子拆迁造了新房,我继父的儿子也造了新房,继父名下还有一处老房子,请问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二老以后的养老问题)?他们二老是否还应该继续住在我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