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7月30日,我儿子(四岁半)在小区内骑单车玩耍,被一个打篮球的少年(13岁)撞倒,造成左臂上臂骨折,随后去医院进行救治,经过近20天的反复检查及静养,现在医生基本推断可能会造成左臂内翻的问题,需要根据情况在10岁左右进行矫正手术。 请问一下,在此次事故中: 1、责任如何划分? 2、对方是否负担医疗费、营养费、以及来回复查的路费等费用; 3、为了孩子的静养,我对象已经请假一个月照顾,请问我能否申请误工补贴? 4、由于孩子可能存在后期手术问题,这个问题,我应如何处理? 请为各位大律师给与详解。我深表感谢!!
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公事,乘坐公共汽车回办公室的路上,因为刚上车不久司机换挡汽车突然颠簸,我被摔倒造成右脚踝腓骨粉碎性骨折,手术后用钢板固定腓骨,钢钉固定内踝,去年9月发生的,现在准备去取钢板和钢钉。请问这算道路交通事故还是意外伤害事故?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是否达到伤残等级?
我母亲年龄大了,耳朵有点背,周五中午她去学校门口接孙女,顺便在门卫处咨询了一下放学时间,她刚好站在自动门道上,门卫关门时候没给母亲说清楚,所以就这样门卫用遥控器启动开关,门从母亲的脚上砸了过去,母亲大叫一声后门卫又用遥控器把门开了回来,有一次砸过脚面,像这种的案件,我们受害方该找谁解决问题?
儿子选择屋内煤气爆炸自杀,母亲、女友及工作人员劝阻未遂,事故造成七人烧伤。当事人也被烧成重伤。事故中其母亲伤事严重,其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其家庭条件不好)
我在上班时间,没事做的时候,去几米远的地方拿一根铁棒,想拿过来做在上面休息。拿回来的时候,我自己一撑,路也滑,就撞在上面去了,受了伤,这算意外伤害吗?能要求赔偿吗?我是自己撑的那个铁棒
去年村里搞来了义务修路工程,今年组里在义务修路时,先安排我父亲在下面打磅脚,后又安排上面的人搬石头,结果石头摔下来,造成脑颅重伤。请问,村里该承担哪些责任?
在某某宾馆住宿,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无故意伤害自身的行为,且精神正常;起床过程中,不小心头撞在房间横梁上,注意:房间横梁离地板的高度明显低于正常的标准。导致当事人头颅受损伤,当即道当地医院治疗,期间店家负责人从未关注,更为出面处理。
我们是外地来义乌打工的,租房子在4楼,前面是马路,旁边是空地,空地上从来都没人的,一个月前,我公公从楼上丢垃圾到空地上,不小心砸到了人,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马上送医院,该怎么看都看了,连胃溃疡都给她看了,还多住了好几天院,现在痊愈出院了,花了两万元钱,他们也没报警,现在他们说要5万元压金,我们说要点营
我们是外地来义乌打工的,开了间小加工厂,租房子在4楼,前面是马路,旁边是空地,空地上从来都没人的,一个月前,我公公从楼上丢垃圾到空地上,不小心砸到了人,是六七十岁的老太太,马上送医院,该怎么看都看了,连胃溃疡都给她看了,还多住了好几天院,现在痊愈出院了,花了两万元钱,他们也没报警,现在他们说要5万元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