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她是女方,他和一男的结婚有4年,有一小孩3岁,因感情不和,现要离婚。(男的可能有外遇,还打老婆)那男的要她自己走就可以了,小孩他要留下。男的和她没什么家产,全靠他父母。房子都是他父母名下的,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向男方提什么法律上补偿。她要我咨询一下,谢谢!
我和前夫刚刚办理的离婚手续,是协议离婚,协议中有一处房产本是他的名字 离婚后归我所有,我想问办理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双方都到场办理么?有没有费用?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么?还想问最近没时间办理 以后办理会不会有时效的问题。还有一处房产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 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也归我所有,如
我是两江新区龙兴开发的优惠安置人员,因离婚分房时户口已牵出,但房屋是我户口还在农村时就属于我们一家的,我离婚分户有房管证,开发时的政策凡持证的都属安置范围,房屋撤了又说我没得安置房了,说什么先飞后证,我离婚分户在两江成立之前,法律都认可我的合法权属,为什么政府要剥夺我的合法权利,我该怎么办?
我工作一年后离家到妻子所在地结婚,离开时本意是把工作扔了。离开后,家里把我的工作办了退职,每月有一些工资,办理的所有费用都是由父母出的,但是工资折上是我的名字,请问这些工资钱归父母所有还是归我家庭所有?
我家的房子是我出钱买的,一直都是我的。但是结婚后为了报供热费,改了我爱人的名字,离婚时他同意净身出户,法院把房子判给我,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改回来。现在房子有被他要回去的风险吗?如果联系不到他,要怎么才能将名字改回来?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但婚后将女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现发现女方有婚外情(发现女方在外有跟男人开房的记录,这算不算证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房子是
我在我儿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商铺。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是首付是我付的,有房产公司作证,还没办房产证 但是贷款是我儿子去贷的,每个月我把钱交给我儿子去银行还,一年多以前我儿媳开始和我儿子闹离婚,从那时起就是我自己去银行还贷了 现在儿媳起诉离婚 要分贷款数额的一半钱 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