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回不到半年的家庭用车,被一公交车追尾,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请问可以要求贬值赔偿吗,还有事后对方一直不管不问,我要求去交维修定金也不去,从事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我这段时间内因交通不便而造成的损失能得到赔偿吗?望能得到各位的意见
我10月3号购买的新车,16日在机场专用道和逆向行驶的车发生事故,对方全责,当时车刚上好牌,临时牌照有效期的是27号的,现在4S需要修理到15号左右,车损2万元,我想咨询下关于新车贬损的事情,去法院自述的话需要做什么程序,如车辆评估,评估的话需要什么资质,有没有指定单位,别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总共需要支付多少
我10月3号购买的新车,16日在机场专用道和逆向行驶的车发生事故,对方全责,当时车刚上好牌,临时牌照有效期的是27号的,现在4S需要修理到15号左右,车损2万元,我想咨询下关于新车贬损的事情,去法院自述的话需要做什么程序,如车辆评估,评估的话需要什么资质,有没有指定单位,别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总共需要支付多少
昨天我在超车过程中与一机动车发生了事故。对方要求我赔偿他因此事故后车辆在修理期间不能正常使用而需要的包车费用。这个赔偿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