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在私立学校被另一位同学不小心用三角板戳到眼睛,现在医院治疗中。这件事情我们没有报警,也没有去法院例案,由于手术结果没有出来,想咨询下学校和肇事方家长如何划分责任,我们应该如何索赔和维权,如果有后遗症,我们又该如何索赔。弟弟8岁,学校买了保险。请求帮助!
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而按人身损害标准索赔合理吗?有没有明确的
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而按人身损害标准索赔合理吗?有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申请重新按照人身损害标准鉴定吗?
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而按人身损害标准索赔合理吗?有没有明确的
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而按人身损害标准索赔合理吗?有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申请重新按照人身损害标准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二审以诉讼时效超期为由驳回上诉(因果伤残都没涉及到)
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二审以诉讼时效超期为由驳回上诉(因果伤残都没涉及到),抗诉到检查院,检察院认定未过时效,令得案件发回基层法院重审(进行了因果和伤残鉴定),重审的终审结果不满意,现在申诉到高院却被告知已进行过法律监督程序就不可再申诉,不受理我的申诉,连个不受理的文书都不给开,让我找检察院抗诉,检察
右侧颧骨骨折;右侧上颌骨骨折;颌面部软组织裂伤(右颧、鼻背);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左顶硬膜外血肿,左额骨、左颞顶骨、枕骨骨折,多发头皮软组织裂伤;左尺骨开放性骨折;左手第5掌骨骨折;左侧眶下神经损伤;左腕部开放性伤,尺神经、吃动脉断裂,尺侧腕伸肌、拇长展、拇短展、拇长伸、示指伸、小指伸、指伸肌肌腱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