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 ,我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我妈妈有一套40平方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买于4-5年钱,现在我要结婚,想把房子转到和 我未来老婆的名下,用什么方式比较核算的? 我们考虑下来是,先让我妈赠与我,然后我和老婆领证后再添加名字。这样是否合理? 我对于这方面不是很懂政策,怎样才算是最合理,最省钱的办法?希望大家能提供帮助,谢谢哦~~
父亲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办理完毕上面只写了儿子的名字。现在想在两个证件上都加上父亲的名字。 请问各位: 1、加完名字后是否房子就属于两人共同所有财产? 2、增加姓名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其他手续? 3、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是多少?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母亲目前已经过世,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姐姐。房产是一处面积179平方的带有独立小院的普通住宅(不是楼房),市价大概20W,产权已在五年以上。现在父亲想把房产证改到我的名下,我的两个姐姐也同意这样。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以后肯定会把房子再卖掉。我有以下问题需要解答: 1.办理
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已经过世,还有两个姐姐。现在我爸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姐姐也都同意。请问我是不是要同时做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我最最关心的是,以这种方式办理的过户是不是以后我再卖掉必须要交房价20%的税?还是存在几年以后再卖掉就不用交这个税了?
我的继母名下有一套安置房,上个月刚拿钥匙,还没办理产权证.现在她答应将这套房产赠与我,并愿意进行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必须先拿到房产证,才能办理赠与合同,进而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好像现在安置房必须5年后才可以上市.那么我家这种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行为,是否也受这5年时间的限制,还是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过
咨询一下,先谢谢各位律师,如果我先把我名下的一套房屋进行财产公正,然后再婚后把我妻子的名字添加上去,这样的过程在法律上是否承认,或者说这样的行为过程是否能实行?还是这2件事是冲突的,不能办理,希望各位大律师能指点迷津~~谢谢 看了2位律师的回答,是不是就是说,如果要做公正,就必须是结婚领证好去做公正,如
我爸爸在宣武有一套房子,打算以后给我,我和我妈户口在东城,我爸爸在西城是集体户口,有个远房表姐想把她们家孩子户口迁到宣武来,落户到我们家,请问这样对房屋产权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我爸爸把户口迁到宣武了,我和我妈还在东城,让那个孩子把户口迁过来,他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小产权?小产权有哪些权利?或者以后会出现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父亲04年购得房产一套,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现父亲想将房产证办我的名下,请问: 1 购房合同尚未办理,如果想办理房产证到我的名下,可以否? 2 如不可以,房屋转让、房产赠与哪种产生的费用较少?具体费用有哪些?谢谢!
我父亲想把一处房屋过户给我弟弟;我弟弟想把他的房屋过户给我,请问都需要什么手续?通过什么途径?各途径的相关文件都有什么及相关费用是多少?谢谢!!
房子是我先生的名字,现在女儿1岁,又是外国国籍,我先生是北京人,我是外地人,我先生把房子的名字改成孩子的,可能是算直系亲属赠与吧,他能否把名字改成女儿的吗?(因是外国国籍),如果改成我的名字是否存在我需在北京缴纳5年的税才能有权利获得赠与?赠与涉及到的税都有哪些?比例又是多少?请专家给出详细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