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证前一月内取得房产证,但产权人是妻子的,现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确立房产为夫妻及孩子共同按比例拥有份额,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于2009年11月份在武汉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办理了30年的按揭,首付款143000元,银行贷款310000元,当时手续已经办好了,银行也放款了,现在已经交了快二年的贷款了,我交首付款时是用自己的银行卡分二次汇款到房地产公司,一个83000元,一个60000元,上个月房产公司的财务突然打电话我说60000元的汇款没有到房产公司的
1992年在一单位的下属单位工作了十几年,参加房改分到一套破平房,交了几千元钱,当时说是可办房产证的。可是领导一直没办也不光是我一家,后来因效益不好这个下属单位合并到其他单位去了。已二十年了,房价这么贵我们买不起房,而这个破平房又破又漏,他们从来不管。现在找他们讨个说法,说是我现在不是他单位人了,不办证
婚前老公跟公婆一起出首付买房,我没有负担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由于种种原因,将房产证改名为我个人单独所有,请问,此房产的归属问题。
你好,婚姻法新解释中有一点是说,婚前按揭房归登记方所有,请问,按揭房是登记方在婚前买的,但房产证是婚后办的,这种情况影响房产的归属吗?期待您的回答
1、我祖母于2005年去世,去世时留有一套房产位处理; 2、我祖父已于我祖母之前去世,他们共有四个子女,其老大(男)在我祖母去世前已去世,其老二(女)在08年也已去世,还剩下老三和老四; 3、该处房产证上同住人有我(即她的孙子)名字; 4、我祖母子女中已去世的老大(男)有儿子,现正在英国,已无法取得联系; 5
我祖母原住公房,2003年出售时因其无钱购买,便让我出资(房产证为祖母的名字),并立下公证写明:祖母在世时由她居住,过世后由我继承。后祖母卧病在床就搬到我父母家(我父亲是她大儿子,我也同住在一起)居住,由我们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祖母去世后发现她给另一儿子留下了房产继承的遗嘱(时间晚于购房时的公证书,无
新婚姻法: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于房产的权利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请问:房产证已是被赠与人的名字了,赠与方可以以房资出资证明(银行刷卡记录)要求撤销赠与吗?(注:双方都没写过关于房产的任何协议,
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 男方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是否有共同财产的权利?还有 买房发票当时是一个人的名字 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可以添加另一个人的名字吗?
我家原有平房,是连在一起的 ,两兄弟各分二间,我在1987年时在别处另批宅基地,现已建新房。而原有的房子,批文上已注明拆除但是因父母的居住问题,我就拆除了一间,想留一间给父母住,当时土管和村里的领导也是默认的。如今我兄弟也已另挑别处宅基地,要把他的两间和我现在存在的一间一起拆除,不知道这事是否合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