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夫妻感情不合已经分居3个月。目前我带着孩子居住在我们婚前共同买的房子里。此房为以我老公名义公积金贷款所购,现仍需还贷。他昨天告诉我,他已经3个月没还房贷了(之前房贷由他负责还的),要我等着看好戏。惊愕之余,我很想了解一下,房屋会被银行申请拍卖吗?如果拍卖,价格是否很可能会低于市场价? 我应该怎样处理会对我比较有好处?以我个人的收入偿还贷款吗?(我不是借款人,只是抵押人之一)。问题是,孩子的抚养费他已经五个月没给了。如果我还贷,我和孩子的经济将会很紧张啊。 感谢!
我2006年和前夫离婚,前提是他在外面有女人小孩了,离婚时他以没钱为理由,打了一个20000块钱的欠条,事后几年我每次去他家要钱,他却总是说没钱,去年我请了一名律师当时他满怀信心的说,这件事情他有十足的把握把钱帮我要回来,由于经济有限我便外出打工去了,在打工期间,我不停的与律师联系,刚开始律师跟我说.前夫被传到律师事务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07年两人共同通过商业贷款在北京购买一期房,房子于09年5月份下来,但由于两人感情不和,于09年8月份协议离婚,房子协议给了女方,房贷由女方支付,但由于房本到现在都没有办下来,房子产权变更及银行贷款尚未变更,请问如果房本下来的时候直接把贷款及产权改成女方后,我现在再次购房的话是否属于首次购
结婚前交首付全额公积金按揭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婚后每月本人支付公积金房贷,如果离婚,结婚后还贷部分要双方平分的话,那买后涨价部分应怎么算?比如我05年买的房子每平5000,结婚08年已经10000一平,现在已经15000一平,总房价是80W,160平,贷款了40W,时间是20年。如果现在离婚,离婚后还有14年的房贷要还。 现在总房
我的问题是,我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现有财产,做手机的45平米的铺面,有一个8万元左右的车子,是分期付款的,有一套房子是一百2时平米房子,有一个公司是做手机批发的,公司是两个打和的,各自投资了26万元,还有10万元是借的,我出支的26万元是朋友借的她知道,现在公司亏起的她也知道,我以前有过外犹,她知道了,现在
男方和女方分居一年多了,这期间女方和孩子住娘家里,不相来往,男方一直不付小孩的抚养费,也不来看小孩。这种情况,女方可以诉讼离婚并且要回这期间的抚养费吗?财产方面,女方在结婚后,出过钱装修新房和买家电,还被男方拿走过一笔钱到他的账户里去炒股票了,可能无法举证,怎么办?
毕律师,您好。我父母大概是82年结婚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领结婚证,84年生了我大哥,87年生了我二哥,90年生了我,在93年的时候,父亲有外遇生了我弟弟,入我母亲名下,即我母亲生的,由我母亲一直带大,后来于今年6月份因车祸去世,然而,在这十多年当中,父亲极少回家,他在外和另一女人以夫妻名义又生了一女一男,女儿
父母离异多年(儿子跟随母亲),现母子户口仍在父亲处,父亲已再婚(无子女),户籍地现要拆迁(杭州城中村改造),父亲现扣押户口本,不予借用。 请问: 1、母子是否有补偿及安置房可分(儿是独生子)? 2、父亲扣押户口本是否违法? 3、将来小孩是否有保留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