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有两套房,A和B,A是婚前购买,为丈夫姓名,共32万,婆家付20万,贷款10万(我俩还),交钥匙我自己交2万(女方个人财产),我父母帮我们装修花8万。B是婚后我父母,为我购置,共36万,父母付20万,我们两个付16万并装修花4万。
实际上这两套房都是花了40万,双方父母都出钱了,我们也用共同财产共同承担了一部分,总体上我父母多出点。
问题是B套,当时想贷款,房地产说必须得些夫妻双方的姓名,合同也就一直这样签了,后来没用贷款。想请教,关于B套房子的拥有,在房产证上该如何体现。怎样做才可以在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下,把这件事办成好事。
B套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直接改成我父母的名字行吗?能改吗?需要什么手续。
8月12号的新婚姻法出台了。我有个疑问,我父母在今年6月份一次性付款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的日期是6月23号,上面有我和老婆的名字。将来我和老婆闹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身边的朋友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这个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过需要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现在国家新出台婚姻法,如果我们已经登记了,尚未购置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话,如果房子的产权登记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日后财产的分配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吗,还是说谁付的款就是谁的呢?那至于谁付款的话是不是前提条件是要有收款收据才知道是由谁付的款,如果没有凭据的话又怎么知道是谁付款的呢?
您好,我爷爷有套老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我爸妈是出了一部分钱的,而且我爸妈也赡养我爷爷18年,我爷爷怕去世后家里的伯伯姑姑们争抢房产,于是在2000年的时候写了份遗嘱,而且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无条件将此处房产赠与我爸爸。遗嘱写的是因为我爸妈赡养,而且在买房时投了资,所以给我爸。而且把房产证也给我爸保管了。我爸一
房子是我的名字,首付不是我付的,还款前几年不是我还的,现在是我还的,我想把首付的钱和该给的利息一起给帮我付首付的人,那这套房子能是我的吗?请律师帮我分析分析。
各位老师,婚后买房,如果男方家是做生意有自己公司,首付款还贷都是公司出资,那是认为算男方父母出资还是老公自己出资买房?产权登记老公一人名字,那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割?
本人购入房产一处,已取得房产证,但发现该处房产中仍存在前房主一家的户口,请问这样对我日后会造成什么影响? 前房主是否有权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他人的户口迁入? 上海的政策是否是一处房产只能存在一户人家的户口? 谢谢!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