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2006年交付的,我住在10楼,9楼住户向物业反映他们家天花板漏水。我们做了大容积的泼水试验,楼下没有出现相对应的渗水现象。目前怀疑是两家地板和天花之间的水管渗水所致。目前物业一口咬定是我们家水管造成,他们理由是:因为我们家在不用水的情况下,水表还会极缓慢的转动。我的问题是: 1.水表极缓慢转动就能证明是我们家的水管在漏水? 2.如果申请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该找哪一家?鉴定方式是否要破坏地板? 3.如果判定是我们家水管漏水,除了维修,我还要承担哪些责任? 4.物业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有责任用楼宇本体维修基金来修缮?
楼上再七、八年之间时常都有漏水下来,而且很严重,一直不解决,一拖再拖,她又说最近要搬家,我想她不准备解决问题,我该如何是好?
我们楼上漏水已有至少半年,请管理处来看过多次,管理处一会儿说是楼上一会儿说是外墙,推了很久。后来我们实在没办法居住了,请来住建局的人来帮忙协调,管理处才到楼上做打压测试,发现楼上有漏水,但楼上不承认,昨天管理处终于把楼上人找来让其协助找水源,打开原来发现漏水的墙壁,直至昨晚8点楼上说还没有找到出水点
一周前,楼下说我们家卫生间漏水到他家,因为楼下催得比较紧,在排除一些原因之后,把地砖敲了,发现与隔壁靠着的墙边有水迹,有经验的水电工觉得是隔壁漏水,后来发现果真如此。我家现在只能重新装修卫生间,地砖也配不齐原来的颜色,并且时间长达一周,我们家生活也因此有诸多不便,请问,如何来维权?
楼上住户长达两年漏水到楼下,不进行维修。请问如何维权。我有家里漏水的影像资料。
楼上住户长达两年漏水到楼下,不进行维修。请问如何维权。我有家里漏水的影像资料。
楼下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在损失协商过程中,楼下擅自维修,其提供的费用明细与实际不符。楼上如何维权
我的房子出租出去了。前几天小区停水。承租人忘记关水龙头。再次来水时。导致漏水到楼下 。楼下两卧室,洗手间和洗手池不同程度小面积受损。楼下找到承租人。承租人也去楼下看了楼下情况。答应给予修复。可是事情过去一个多月却迟迟不给予修复。并且说只是给500元钱。别的不再承担。“楼下是新房。也是新婚房。还没有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