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比较复杂。我老公父母当时在县城有一块地皮,地皮上有现成的平房,当时是为了把老公的外公外婆从乡下接到城里才买的,房子的产权写的老公外公名字,后来他外公外婆都去世了,老公家就准备把平房翻建成楼房,当时(十年前)需建房费用七万,由于他父母没什么积蓄,让我和我老公出五万,老公父母出二万,老公有个弟弟,也工作了,但不用出一分。后来建房费用超出预算,共花了十万,我们和他父母各出了五万。房子建设好后过了好一段时间我们才知道房产证上写的是婆婆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据老公父母讲因为属于婆婆父亲的房产,所以只能写婆婆一个人的名字,请问一下,是有这种规定吗?还有我们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万一他父母不承认这房子有我们的一半,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请问,是有这种规定说只能写婆婆名字?老公给我写的出资证明有用吗?
关于新婚姻法,男方出资20万元,女方出资10万元付首付,期间,由女方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付余下的按揭房贷,那么最后房子是属于谁的呢?2.如果男方出资30万,余下六成房贷,由女方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还款,那房子又是属于谁的呢 麻烦您了,谢谢
房子是我的名字,首付不是我付的,还款前几年不是我还的,现在是我还的,我想把首付的钱和该给的利息一起给帮我付首付的人,那这套房子能是我的吗?请律师帮我分析分析。
各位老师,婚后买房,如果男方家是做生意有自己公司,首付款还贷都是公司出资,那是认为算男方父母出资还是老公自己出资买房?产权登记老公一人名字,那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割?
本人购入房产一处,已取得房产证,但发现该处房产中仍存在前房主一家的户口,请问这样对我日后会造成什么影响? 前房主是否有权在不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他人的户口迁入? 上海的政策是否是一处房产只能存在一户人家的户口? 谢谢!
最近,我想买一套住房,但是该住房是1991年合作建房只具有部分产权,最近单位可以办理全部产权了,但房主因病无法前去办理,委托其儿子(老人有一子一女)办理可不可以?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需要什么具体手续?办理完购买产权后,我想与他过户,委托公证时可否把委托购买产权\领取房产证\卖房全部写上呢?为防止今后的一切隐患,还有什么
本人女性,2003年结婚。2007上半年,丈夫的父母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过户给丈夫,我们将二手房卖掉得20万元;丈夫父母又拿出现金15万元;我们夫妇拿出13万元。2007年下半年把这三笔钱凑在一起,总共48万元买到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请问:1、现我在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是否在离婚时有一半房屋产权?2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