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张某、王某等6名劳动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案情是:这6名申诉人先后于1987、1988、1989年到该县信用合作社下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做代办员,单位一直没有办理招工手续,也没有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2008年6月3日,信用合作社分别与劳动者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上班以来
对方是一家合作社,我作为自然人进行合作,占对方的股份,那么合作社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效应,能不能构成股权签署的合作关系呢!
你好,我弟弟以前是信用社代办员,后来被拉去给合作社(现被定为非法集资)代办,代办金额500余万元,去
你好,我弟弟以前是信用社代办员,后来被拉去给合作社(现被定为非法集资)代办,代办金额500余万元,去年下半年合作社老板卷款跑路,我弟弟现在把自己家里所有的钱和我们几个兄妹给他凑的钱都还了储户,但仍有400余万还不了,现在他们几个代办员都被公安带走了,请问律师我弟弟会被判刑吗?能判几年?现在我该如何帮他?谢